本报讯 近日,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因销售假药被没收违法所得232元,罚款1万元,合计罚没款共计10232元。
去年11月22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案件线索交办的函,函件显示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经营的药品“四味脾胃舒颗粒”(标示生产企业: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号:230780)经辽宁省药品监管局认定为假药。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的行为。同时,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销售假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据我国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于去年12月3日将该案件移送给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今年1月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琼山分局收到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
经查,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于2023年12月26日从辽宁中联医疗有限公司购进上述批次药品4盒,价格为46元/盒,购进金额共计184元。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购进上述药品索要了随货同行单、发票、上级供应商资质和产品资质并进行了审核,未索要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生产许可证,未做好购进验收记录。上述药品均已销售完毕,销售金额共计232元。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的行为违反了我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构成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管局现责令海口琼山覃锦英西医内科诊所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32元,罚款10000元,罚没款共计10232元的行政处罚。记者 林道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