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7月1日,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纪委监委通报一起容错免责典型案例:清江浦区区管干部谢某某在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在项目缺少部分技术指标的情况下容缺办理人防事项审查,违反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但鉴于该同志出于公心、为企业着想,敢于担当作为,被容错免责、鼓励激励。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江苏多地容错免责机制均被“激活”,其中南京、淮安、徐州等地纪委监委进行了详细通报。仅南京市纪委监委通报显示,2024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24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免责。
违规审批被容错免责
通报称,顺丰淮安创新产业园项目是2023年淮安市重大产业项目,建成后将成为覆盖苏北、辐射华东的电商企业服务平台及创新智慧物流基地。2023年6月,淮安市丰预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对项目进行人防事项审批。由于申请时项目二期建设具体技术指标尚未明确,按照常规审批程序无法通过。
谢某某从大局出发,提出分步容缺审批方案,让企业出具限期补缺承诺书,先行通过人防事项审查,使项目一期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该创新举措为项目建设进度抢先3个月的时间,节省企业成本200余万元。
2023年9月,项目二期建设技术指标全部明确,项目正式完成人防事项审批。
经清江浦区纪委监委调查认定:谢某某虽违反相关规定,但初衷是为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企业发展,且企业事后及时补充材料,未发现谋取私利情形。2023年9月决定对其予以容错免责,并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进一步放大容错激励效应,推动干部从“怕担责”向“勇担当”转变。
明确容错8种情形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江苏早在2017年便通过制度设计为担当者撑腰。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用机制为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实施意见》明确了可以容错的5种条件和8种情形。包括:对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为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情况紧急临机决断;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以上情形,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可以给予容错。但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虽未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容错。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记者梳理发现,在江苏,已有不少市、县(市、区)和单位在党员干部的容错纠错机制上先行探索。其中南京市纪委监委2025年4月通报显示,去年以来已对124名党员干部予以容错免责;淮安市纪委监委此前通报,2023年1月至7月已对64起90人予以容错免责;徐州市纪委监委2023年通报的50起容错免责案例中,涉及直面解决群众诉求的案例达20起,占比40%,鲜明彰显为“为民担当者”担当的导向。
南京市六合区的案例颇具代表性。该区科技人才交流发展中心主任朱某华在办理“高层次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时,面对南京御聘科技有限公司因客观原因当日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次日即可取得)的情况,考虑到惠企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初衷,仍将该公司纳入可享受50万元财政补贴的名单。六合区纪委监委调查认定,朱某华行为出于公心、未谋私利且未造成不良后果,遂予以容错免责。
徐州市铜山区则在民生工程推进中体现容错温度。当地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因时间紧、任务重,按常规招投标流程难以如期完工。为在汛期前解决水污染问题,铜山区利国镇党委政府经集体研究,采取超常规做法:允许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先行开工,同步履行招投标手续,并预先约定未中标后的处理方式。徐州市纪委监委鉴于其出发点是保障项目限期完成、事后已补齐手续且无私利输送,对相关人员予以容错免责。
淮安市盱眙县的民生工程容错案例同样典型。该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因历史原因,土地未完成征收导致无法办理规划建设审批手续,影响项目按期完工。盱眙县行政审批局经党组会研究,拟对项目进行容缺审批并向县纪委监委申请免责备案。县纪委监委经多方论证,认为容缺办理旨在保障民生工程如期建成,且决策民主科学、经办人员无私利,遂予以容错备案。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持续跟踪监督,推动补齐手续,以闭环管理严防“一备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