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光伏Time)
“装机量激增与消纳能力不足”的矛盾,凸显了新能源发展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型阵痛。
撰文 | 森序
出品 | 光伏Time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中国能源革命正进入深水区。
截至2025年6月,全国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突破12亿千瓦大关,其中光伏发电装机达到7.1亿千瓦,风电装机达到4.7亿千瓦。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在6月26日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随着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突破40%大关,大规模新能源的高水平消纳已成为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命题。
消纳隐忧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数据显示,2024年2月光伏发电利用率降至93.4%,这是自2018年实施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以来的首次跌破95%警戒线。
2025年前4个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降至93.9%,风电利用率降至93.2%,较2023年光伏98.0%、风电97.3%显著下滑。局部地区如西藏、蒙西、青海的光伏利用率仅为68.0%、86.0%、86.0%,风电利用率也处于较低水平。
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于近日发布的《2025年5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显示,全国风电、光伏的利用率均低于95%。其中,风电5月利用率为93.2%,1~5月利用率为93.2%;光伏5月利用率为94.2%,1~5月利用率为94%。
5月,全国有4个省的风电利用率低于90%,5个省的光伏利用率低于90%。其中,西藏的风、光项目利用率仅为75%和64.7%。
在青海、甘肃等新能源富集区,消纳矛盾尤为突出。因电网通道限制,新能源无法输送至东部负荷中心,导致弃电。
其中,青海新能源装机占比已达62%,但受限于本地消纳能力和外送通道瓶颈,2024年弃光率为9.7%。
而在西藏地区,由于其电网独立于全国联网、本地负荷不足,2024年弃光率高达34.4%。今年4月,西藏光伏利用率仅67.8%,为全国最低。
这种"装机热、消纳冷"的悖论,暴露出电网调节能力、市场机制、储能配套等系统性短板。
在中东部负荷中心,配电网承载能力不足成为新瓶颈。
2024年以来,全国弃光率攀升至近10%,局部地区超过30%。山东作为新能源装机大省,2024年风光发电占比达13%,但负电价小时数逼近1000小时,浙江现货市场甚至出现-0.2元/kWh的极端报价,反映消纳压力。
消纳革命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标志着新能源电价机制全面市场化,这一改革正在重塑新能源消纳格局。
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放开后,市场供需关系直接决定电价,但价格信号传导机制尚不完善。山东电力现货市场数据显示,2024年3月光伏平均结算电价跌至61.19元/MWh,2025年4月部分时段电价甚至低至-0.2元/kWh,负电价小时数近1000小时。
这种价格信号扭曲源于新能源发电特性与现有市场规则的冲突:在光照充足的午间时段,光伏发电量激增导致供需失衡,而储能设施调峰能力不足使得价格机制无法有效引导负荷响应。
市场化改革促使新能源投资决策发生根本性转变。过去依赖“规模扩张+政策补贴”的模式难以为继,企业开始将电价水平、消纳能力作为核心考量因素。
这种转变导致投资布局向消纳能力强、电价水平高的区域倾斜,中东部负荷中心成为新增装机的主战场,而“三北”地区则面临投资放缓压力。
改革前,电网企业承担新能源全额消纳的隐性责任,市场化改革后,消纳责任在发电企业、用户、储能企业间重新分配。
广东韶关、河源等8市253个镇街被列为“分布式光伏接网消纳困难区域”,预警等级为“受限”,反映出配电网承载能力已达极限。
在浙江,虚拟电厂平台聚合工商业可调负荷、储能、电动汽车等资源,2025年夏季尖峰时段实现200万千瓦级的需求响应能力,标志着用户侧开始承担消纳责任。这种转变要求建立“发电-电网-用户-储能”协同消纳机制。
传统价格补贴政策逐步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以市场机制为核心的政策工具包。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实施的“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扣除差价。这种“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既保障了新能源企业合理收益,又避免了过度补贴。
2025年一季度,蒙东地区新能源项目平均度电收入仅下降0.03元,但市场交易电量占比提升至78%。
市场博弈
市场化改革打破了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各市场主体在新能源消纳中展开多维博弈。
在蒙东地区,新能源发电企业要求电网公司全额收购电量,而电网企业以“系统安全”为由限制接入规模。《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与市场化规则的冲突成为这场博弈的焦点。
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测算显示,在蒙东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若要实现8%的资本金收益率,需确保全生命周期利用小时数不低于1200小时,且市场交易电价不低于0.28元/kWh。
在山东,高耗能企业通过电力直接交易锁定长期低价合同,挤压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利润空间。2025年一季度,山东铝业与燃煤电厂签订的年度长协电价仅0.38元/kWh,较现货均价低15%。
浙江推出的“绿电交易+碳足迹”模式,将新能源消纳量与企业碳配额直接挂钩,激发用户侧消纳积极性,但绿证核发规则的不透明导致交易纠纷频发。
储能运营商通过提供调峰服务获取收益,但在江苏,辅助服务费用分摊机制导致发电企业承担80%的成本,引发“储能收益谁买单”的争议。
如何破局
截至2025年5月底,中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5.7亿千瓦和10.8亿千瓦,占全部装机比重的45.7%,已超越火电装机比重。然而,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5年1-4月全国光伏发电利用率较2023年分别下降4.1和3.1个百分点。
这种“装机量激增与消纳能力不足”的矛盾,凸显了新能源发展从“规模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型阵痛。
对此,国家发改委提出“三个统筹”战略,旨在通过电力外送与就近消纳、电网与调节能力建设、能源需求与供给的三维协同,构建新型能源体系下的消纳新格局。
统筹电力外送与就近消纳,破解空间错配。充分利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的风光资源,加快建设“沙戈荒”大型新能源基地。通过特高压输电通道,将西北地区的风电、光伏发电输送至中东部负荷中心。推动绿电直连模式,允许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直接向单一电力用户提供绿电,就近消纳。
统筹电网与调节能力建设,构建灵活电网。协同推进新能源、输电通道和配套调节电源建设。发展新型储能,增强调节能力。
统筹能源需求与供给,激活需求侧响应。健全需求响应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各类需求侧资源通过虚拟电厂等方式参与新能源调峰。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供给侧。
在“三个统筹”战略的推动下,我国新能源消纳取得积极进展。但战略实施仍面临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周期长、新型储能调节能力不足、需求响应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为进一步破解新能源消纳难题,需在“三个统筹”战略的基础上,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绿电交易、容量补偿等机制,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发电、输电、用电各环节协同。推动“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探索绿电直连与高耗能产业、数据中心等结合的新模式,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与产业降碳。加强科技创新,提升构网型储能、柔性电网等技术水平,增强电网对新能源的接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