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通过北京市政府网站提问:北京市规定员工休育儿假期间工资发放应按什么标准进行发放?对此,北京市卫健委进行了回复: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第十九条,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育儿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出勤发放。
编辑:王亦鹏
责编:段忠俊
上一篇: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新质生产力不断培育壮大
下一篇:中国旭阳集团回购191万股 金额49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