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安县纪委监委对定安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莫永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永强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款项拨付、医疗设备采购、人事管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定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定安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莫永强开除党籍处分;由定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