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推超辣食物吃前需签免责协议#】#合肥一餐厅吃辣需签免责协议引热议##餐厅回应仅3名顾客完成姚克辣挑战# 近日,安徽合肥。一美食博主发布视频在餐厅挑战超辣食物,因吃前需签免责协议,引发网友热议。
7月1日,@合新闻 记者在该餐厅招牌上看到,食物有6种辣度。店员称,微微辣即其他店的中辣,微辣以后就等于其他店的特辣了。“‘姚克辣’是魔鬼椒等辣椒磨成粉后,加上12勺的辣度。”同时,店员表示,自该店去年开业以来,只有3位消费者成功吃下“姚克辣”,消费者食用特辣、姚克辣这两个辣度需要签署免责协议。
记者在店员拿来的“免责声明”上看到,“因个人体质、饮食习惯、食用过量、食用不当或天气水质等因素导致的身体不适,本店将不承担任何责任;顾客在品尝本店较辣的菜品时,若出现剧烈疼痛、呕吐、腹泻等严重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及时就医,本店不承担因延误救治导致的任何后果;顾客在品尝本店较辣菜品时,若造成他人身体不适或财产损失,应由顾客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免责声明真的能免除商家的责任吗?如果消费者因食用过辣食品导致损伤,谁该为此承担责任?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永康表示,若商家未充分履行《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的食品安全保障义务,或提供的食品辣度远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范围,即便有免责声明,也会被认定为无效,故商家仍需承担赔偿责任。(@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