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效,加快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案件管理现代化,以“高质效管好每一个案件”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酒泉市肃北县、阿克塞县两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机制。近日,肃北县检察院检察长于志国与阿克塞县检察院检察长叶春花分别代表两院联合会签《肃北县人民检察院、阿克塞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两地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
肃北县检察院和阿克塞县检察院均属民族地区基层检察院,两院案件体量相近,地理位置相邻,通过建立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协作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各院人才优势,发掘办案亮点,促进区域间检察机关交流办案经验,提升办案实效。会前,两地检察院本着“查摆问题、相互提高”的原则,提早谋划,及时部署,多次就开展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机制与实施细节进行沟通交流,认真研究了开展案件交叉评查的原则要求和关键节点,协商确定了操作性较强的评查方案,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案件全覆盖,确保案件异地交叉评查工作切实可行、效果明显。
两院会签的《实施意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明确了异地交叉评查的案件范围、类别、方式、标准、效果等内容,推动案件异地交叉评查工作落实落地。通过交叉评查,切实查找影响检察办案质量中不公正、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和办案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不断强化管理理念,以高质量管理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并以此为载体,创优势、补短板,推动协作机制常态化、长效化,开拓案件质量外部评查视角,切实发挥好“把脉问诊”作用,真正做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效。
(刘诗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