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创始人
2025-07-02 03: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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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46

转债代码:113030 转债简称:东风转债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累计转股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98,065,000元“东风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31,560,42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1,334,400,000股的2.3651%。

●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97,26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6.79%。

● 本季度转股情况: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共有29,000元“东风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352股。

一、东风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东风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9号)核准,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称为“汕头东风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953,280张,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9,532.80万元,期限六年。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0%、第二年0.6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二)东风转债上市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1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29,532.8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东风转债”,转债代码“113030”)。

(三)东风转债转股价格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东风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0年6月3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6.90元/股。

东风转债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90元/股调整为6.7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23日起生效;

2、因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75元/股调整为6.4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7日起生效;

3、因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45元/股调整为6.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1月12日起生效;

4、因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40元/股调整为4.9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5月23日起生效;

5、因东风转债触发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96元/股修正为4.0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12日起生效;

6、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04元/股调整为4.0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26日起生效;

7、因东风转债触发转股价格的修正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东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4.02元/股修正为3.1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8月14日起生效。

二、东风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共有98,065,000元“东风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31,560,421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1,334,400,000股的2.3651%。其中,自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转股的金额为29,000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9,352股,占本次可转债转股前公司股本总额1,334,400,000股的0.0007%。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97,263,000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66.79%。

三、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4-88118555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证券代码:601515 证券简称:东峰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7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93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5-011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6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931,7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8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7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4,944,378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7,515,50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3.8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0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5,997,839.1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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