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陕西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崔木煤矿(简称“崔木煤矿”)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综放工作面机巷端头支架处溜槽侧摆,致1人死亡。
6月29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官网公布该事故的调查报告。崔木煤矿被罚款70万元,多名责任人被处理。
调查报告显示,2025年5月22日9时18分左右,溜槽起吊运输过程中,1#手拉葫芦点位的作业人员违章将头部置于溜槽与机巷1#端头支架顶梁侧边之间,溜槽侧摆将其头部挤伤,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现场照片。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官网 图事故发生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牵头组织麟游县人民政府及麟游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局、总工会成立陕西永陇能源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崔木煤矿“5·22”一般其他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共对10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其中,对崔木煤矿遇难人员不予追究责任;对永陇能源公司董事长及崔木煤矿总经理、采煤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等共计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行政罚款、暂停相关资格等处理处罚;对麟游县应急局驻崔木煤矿驻矿安监组组长移送麟游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崔木煤矿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发生前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罚款70万元。
澎湃新闻记者 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