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草原云
6月30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获悉,今年以来内蒙古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监管工作,在去存量、控增量上狠下功夫,在全链条安全监管上持续发力,保持全区尾矿库总量只减不增,保障全区尾矿库安全稳定运行。
据悉,目前内蒙古已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细化尾矿库闭库销号条件和程序,明确各地区、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对符合闭库销号条件的尾矿库坚决推动闭库销号,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尾矿库数量由2020年的603座减少至当前的475座。目前,正在推动62座尾矿库闭库销号,进一步压减全区尾矿库数量。
此外,坚决落实“一严格、两严禁”要求,严控尾矿库增量。2020年以来,全区仅新建尾矿库16座,未审批新建独立选矿厂尾矿库、“头顶库”和总坝高超过200米的尾矿库;未批准在距离黄河干流岸线3公里、重要支流岸线1公里及其他河流、湖泊1公里范围内新(改、扩)建尾矿库,尾矿库增量得到有效控制。
在加强监管上,内蒙古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全链条安全措施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溃坝泄漏风险的通知》,建立了尾矿库许可、建设、运行、闭库销号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严格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行政许可现场核查,对“先天不足”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明确每一座尾矿库日常监管主体和包保责任,强化尾矿库日常监管和汛期管控,扎实开展“三个100%”专项检查,推动尾矿库企业开展汛前调洪演算等“五个一”行动,确保尾矿库日常安全、汛期安全。推动符合条件的336座尾矿库接入全国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助力尾矿库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