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袁璐)历史建筑是城市发展的“活化石”。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了《居住小区类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为全市此类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提供了详细的技术规范。该《导则》旨在破解“保什么”“怎么修”的核心难题,实现历史风貌保护与民生改善的“双赢”。
目前,北京市已公布的1056栋(座)历史建筑分为合院式、居住小区类、近现代公共建筑类等五类,其中,居住小区类历史建筑有275栋。这些建筑承载着市民的集体记忆和独特的社区风貌。位于东城区北新桥街道的大菊胡同36号院是典型代表,这座体现了北京旧城传统四合院特征的传统民居,于2020年被列入北京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是反映北京历史城区风貌的重要遗存。
《导则》明确提出,修缮工作必须坚持“修旧如故,安全宜居”的核心原则,在保护历史风貌的同时保障居民生活品质与建筑安全。修缮工程将重点保护门头、雕花、特色饰面等“有价值部位”,要求制作1比1样板比对确认后方可施工,并必须使用同质或类似材料,最大程度保留原有工艺、形制和风貌。在确保建筑安全方面,要求修缮前必须进行详尽的查勘测绘和结构安全鉴定,科学处理地基沉降等隐患。同时允许适度更新设施设备,新增管线需隐蔽处理,改善居民厨卫、采暖等基本生活条件。
为确保修缮质量,《导则》构建了一套覆盖修缮全流程的精细化质量管理体系。修缮前需对建筑进行深度“体检”,施工中拆除的构件需编号存放,复建时严格遵循“原位归安”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