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交通广播
近日,民警接到一男子报警称:“我在一个饭店吃饭,之后车就找不着了,车钥匙在我手里,只有我自己有,车是我自己的,车只有我自己开……”电话中男子语气焦急,民警立即赶赴现场,没想到真相却让人大跌眼镜。
事发时,姜某与朋友一起在聚餐后准备驾车离开,出门却发现自己的汽车不见了。车辆明明放在饭店的外面,姜某四下查找也没有发现自己的汽车,而且车钥匙还在自己手里,情急之下,姜某拨打了报警电话。
民警到达现场再次向姜某核实情况,姜某表示车钥匙没丢,且只有自己有,一旁姜某的朋友也向民警描述车辆的情况。经过查看发现姜某的停车地点周边有监控录像,民警遂调取了监控录像并与两人一起查看。
然而,监控录像呈现的真相却发生了“反转”:在姜某将车停到饭店门口之后,有两名男子上了姜某的车并将车开走。民警经过仔细查看姜某停车的情况,结合出警时姜某的衣着和监控录像中开走车辆人员的衣着特征,这两名男子正是姜某和其朋友。
此时的姜某仍是满脸疑惑,接连否认监控中男子是自己。察觉异常的民警询问姜某:是不是喝酒了,喝了多少酒。姜某此时却支支吾吾语焉不详。
当民警正准备调取其他监控录像查找车辆时,姜某终于想起自己的车在哪里了,原来他与朋友喝完酒之后,驾车去附近的洗浴中心,洗浴完后,二人直接回到饭店,将车忘在洗浴中心,直到在饭店门口发现车不见了才报警。
经检测,姜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7mg/100ml。检察院对姜某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姜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检察官提示
姜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洗浴后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以及车辆的去向完全没有印象,甚至认为自己的车辆被盗而报警,显然酒精的作用会影响人的记忆以及判断,上演了这场乌龙。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内容来源:北京交通广播综合顺义检察、北京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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