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云南省会泽县法院的旁听席上,我凝视着公诉人通过PPT将一桩命案的证据链层层展开,清晰的物证与严密的证言,在公诉人条理分明的阐述中,拼凑出真相全貌。这是我随最高检第十评议组走过的第八场庭审。从四川到云南,从毒品犯罪到命案,每一次观摩,都如一场司法能力的深度体检。
以“评”为镜,在个案解剖中探寻司法真谛。在唐某、张某、陈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庭审现场,当被告人唐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提出异议、声称自己没有为运输毒品探路时,公诉人以环环相扣的证据体系予以有力回应。这种用证据说话的指控方式,正是最高检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理念的生动实践。
以“议”为桥,在思想碰撞中凝聚司法共识。在岩某故意杀人案评议会上,针对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分这一争议焦点,评议组从作案工具、打击部位、砍击力度等多个维度展开深入研讨。当有观摩人员提出“被告人砍击的第一刀是关键,砍击的是胸部以上致命部位,应认定为杀人故意”时,立即有专家补充“还需考察被告人携带镰刀出门寻找被害人,一见面就立即持刀挥砍等行为表现。”本次评议活动实施的“一案一评”机制,本质上是通过个案研讨推动法律适用标准的统一,让公平正义在类案处理中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以“建”为要,在实践创新中锻造司法铁军。评议活动的终极目标在于能力建设,在于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肖某故意伤害案庭审现场,肖某坚持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公诉人通过电子屏放大、慢速播放案发现场多角度的监控视频,清晰呈现了肖某在同事劝架后又主动靠近并捅扎被害人的过程,大大提升了指控效果。评议组予以肯定的同时,提出“要加强对正当防卫与互殴界限的说理,让老百姓明白在遇到他人挑衅时该怎么办”。
站在评议活动的中间节点回望,我深刻体会到最高检部署这次活动的战略深意:既是应对犯罪新形态层出不穷的能力升级,也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质量把控,更是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路径创新。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崔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