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立股份”)于2025年6月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运营的规范性与独立性。修订后的规范已提交股东会审议,待通过后实施。
此次修订重点强化了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五大维度的独立性要求。明确禁止控股股东通过干预人事任免、占用资金、违规担保、同业竞争等方式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其中,控股股东不得要求公司无偿提供资产或服务,不得以非公允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并需避免与公司业务形成直接竞争。
规范还细化了对控股股东信息披露的约束,要求其配合公司履行内幕信息保密及披露义务,及时通报股权质押、冻结、重组等重大事项。若发生可能影响股价的传闻或事件,控股股东需主动核实并督促公司公告。此外,控股股东需确保承诺履约,若转让股份不得影响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海立股份强调,控股股东若违反规范导致公司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次修订体现了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视,也为后续治理合规性提供了明确依据。修订后的规范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生态。
(注:文中未提及股票代码及公告原文链接,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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