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日,西藏天路发布关于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13,819.59万元,净利润为 -10,428.2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2.85%,未达到5%;以2018、2019、2020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46.85%,未达到45%,未达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既定的解锁条件。
基于此,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本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850,897股(合85.09万股)限制性股票无法解除限售,均由公司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1,323,343,247元变更为1,322,492,350元。由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以上股份变动不考虑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变动,回购注销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
因本次回购注销全部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通知债权人自公告披露之日(2025年7月1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继续履行,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材料如下: -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通过现场、邮寄及传真方式申报,具体联系方式为: -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拉萨市夺底路14号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 申报时间:2025年7月1日起45天内(现场申报接待时间为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邮寄申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 联系人:扎西卓玛 - 联系电话:0891 - 6903002 - 传真号码:0891 - 6903003 - 邮政编码:8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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