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贵州日报
学生伙食费本是应用于保障青少年营养健康的经费,竟成了贪腐者中饱私囊的“提款机”。
临湘市某中学总务处主任胡某与食堂采购员方某,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将全校学生的“饭碗”异化为私人金库:通过系统性虚增食材单价、伪造采购数量、以次充好调换原料等手段,累计侵吞伙食费近350万元。
法院审理认定,胡某因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三十万元罚金;方某因贪污罪获刑两年,并处十万元罚金。二人全部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
食堂食材的价格与品质,直接关联着青少年成长所需的营养根基。然而,这起案件中,虚增单价、偷换食材的操作竟能持续数年,暴露出学校后勤管理体系的巨大漏洞:食堂账目是否长期暗箱操作、从未公示?验收流程是否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内部监督的全面失效,让每一笔虚假报销都如同利刃,既削减了学生餐盘里的营养供给,更蚕食着公众对教育系统的信任基石。
事实上,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早有明确规定:中小学自营食堂直接成本原则上不得低于伙食费标准的75%,500人以下规模学校不得低于70%,并严禁设立“小金库”、违规列支非食堂支出。政策红线清晰可见,却被肆意逾越,足见监管链条的松弛与权力约束的缺位。
校园贪腐,侵害的是学生权益,侵蚀的是教育根基,破坏的是社会对教育的信任。
此案的宣判,不仅是对两名“校园蠹虫”的法律惩戒,更应成为推动校园治理体系革新的“警示钟”。教育领域腐败直接侵蚀着育人根基,其危害之深远不容小觑。它以铁的事实再次宣告:教育经费,尤其是关系学生身体的伙食费,绝不能任人伸手。
文/杨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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