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法治日报
□ 王永茜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4)》(以下简称“白皮书(2024)”),生动展现了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促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融通发力取得的良好成效。这是最高检连续第五年以白皮书形式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情况进行总结梳理。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到白皮书(2024),通过观察最高检向社会提供的十年数据可以发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保护工作已进入精准矫治新阶段。 精准矫治的第一个重要表现是重其重罪。2024年,最高检依法核准追诉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案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34人,这一数据表明低龄未成年人犯重罪情况显著上升。202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并对12至14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情节和启动程序进行了严格限定。最高检保持审慎克制的立场,对于“情节恶劣”的追诉条件严格把握,在2024年之前只核准追诉了个别极端案件,如甘肃省通渭县13岁未成年人刘某杀害8岁女童案。但如果对重罪不予以重罚,将难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暴力化的发展态势。2024年的追诉数据表明,最高检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新态势,对重罪采取了重视惩罚的鲜明立场,依法严厉打击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做到了重其重罪。 精准矫治的第二个重要表现是轻其轻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23)》显示,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批捕、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总体上升。相比之下,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有所下降,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增幅明显放缓,这一变化表明2024年的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遏制住了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上升的趋势。对于盗窃罪、诈骗罪以及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聚众斗殴罪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的未成年人犯罪,检察机关有针对性地采取了“认罪认罚+社区矫正+不起诉”的创新模式,这种方式更有利于达到预期改造效果,做到了轻其轻罪。 精准矫治的第三个重要表现是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精准保护。白皮书(2024)多次提到的“王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即典型案例。这起案件由最高检依法提出抗诉,经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异地再审,最终王某某由无罪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性侵未成年人是以未成年女性为行为对象的重罪,但这类犯罪属于只有当事人在场的“密室犯罪”,往往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这就需要司法机关加大举证力度。此案发生于2013年,当时未成年人魏某与家人争执时,说出了自己被继父王某某侵害的事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王某某无罪。此后几年,检察机关艰难抗诉、持续接力,最终将王某某定罪,避免了魏某受到持续侵害的可能。这起典型案例说明,对于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不应采取与性侵成年人犯罪同样的定罪标准,而应根据未成年被害人的发育特点和能力状况,适当放宽构成犯罪的证据标准。此外,为预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发生,检察机关加强了留守儿童保护,精准关爱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特定对象,取得了良好成效,可谓行之有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 总之,重其重罪如同“刹车”,可以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暴力化的发展态势;轻其轻罪犹如“离合”,可以有效矫治实施了社会危害性较轻犯罪的未成年人;精准保护则是“油门”,可以保护处于困境和留守状态的儿童在不受犯罪滋扰的环境下健康成长。然而,最为精准的干预和矫治工作应当在刑事司法工作之外,如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做好在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自我保护工作,这样才能从源头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少年司法研究基地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