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29日|根据《水利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水利部于6月29日16时针对重庆、四川、甘肃省(直辖市)启动洪水防御Ⅳ级应急响应,要求地方水利部门和相关流域管理机构落实落细与响应等级匹配的防御措施,加强雨情水情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科学精准调度运用防洪工程,充分发挥拦洪削峰作用;做好强降雨区域水库、堤防巡查防守,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重点抓好水库安全度汛、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落实临灾预警“叫应”机制,提前转移危险区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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