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月30日发布公告,对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后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回购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5年7月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回购股份基本情况回顾
2025年4月10日,永冠新材董事会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新民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同意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20.50元/股(含)。
截至公告日,2025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58%,购买最高价为14.83元/股、最低价为12.20元/股,支付金额136.31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要求。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原因
2025年5月22日,永冠新材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除权除息之日起,需按照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详情
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20.5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20.35元/股(含)。经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约为0.1453元/股,因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0 。按照调整公式,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0.50 - 0.1453)÷(1 + 0)= 20.35元/股。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为147.4202万股至245.7002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77%至1.29% 。具体回购数量及占比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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