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7·17”较大闪爆事故令人痛心。此次事故导致 5 人不幸离世,11 人受伤,给众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经调查,已有 6 人被追刑责,这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对事故责任的严肃追究。这起事故提醒我们,在生产生活中务必高度重视安全问题,加强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愿逝者安息,伤者早日康复,同时也希望全社会都能以此次事故为鉴,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2024年7月17日12时56分许,位于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环镇北路7号的江阴市恒园彩纤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闪爆事故,造成5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528.3万元。近日,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调查认定,无锡江阴市恒园彩纤有限公司“7·17”较大闪爆事故是一起因岗位员工盲目操作,生产单元安全设施缺失,现场应急处置不当,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
恒园公司员工盲目关闭真空泵和气相阀,混料提纯釜内物料持续加热分解产生有机废气,员工发现有机废气泄漏后现场未正确处置,釜内气体积聚达到爆炸条件,遇点火能量发生闪爆,釜本体与端盖分离移位,与釜体连接的导热油管线断裂,大量高温导热油喷溅引发火灾,爆炸冲击波和燃烧波迅速扩张造成人员伤亡。
6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1.唐军,恒园公司厂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2.张伟良,恒园公司真空泵组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3.曾荧晓,恒园公司法定代表人,生产经营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4.张强,恒园公司生产经营负责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5.李熊彪,2023年至2024年5月,担任第一化纤公司总经理,2024年5月至事故发生时,担任第一化纤公司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6.徐华伟,2024年5月至事故发生时,担任第一化纤公司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