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环境网
为进一步深化排污权交易改革,规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激发市场交易活力,近日,河北省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污权市场化交易管理的通知》,聚焦排污权存量挖掘、交易流程优化、交易活力激发、金融赋能支撑、交易服务保障、协同管控顺畅等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建设项目落地实施,提升排污单位自主减排内生动力。
深挖资源强基础。坚持“非必要不投放”的政府储备排污权原则,对结构关停、工程治理等途径形成的闲置及富余排污权进行全面梳理,深挖存量资源。同时,分类细化出让审核标准,确保存量资源高效规范入市。
流程再造提效能。简化办事流程,取消县(区)初审环节,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秉持“马上就办”原则,对交易主体提交的材料实行分类处理,严格在3日内出具审核意见,严禁增加审核内容、拖延审核时间。对新增大气、水污染物排污权合计小于1吨的项目,实施免审核、免交保证金政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丰富方式激活力。通过审核的交易主体可在交易平台自主选择电子竞价、协议转让、挂牌点选3种方式自由交易,电子竞价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推行差额竞得;协议转让与挂牌点选成交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基准价,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交易活跃度。
此外,在金融赋能方面,张家口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排污权+”“单一排污权抵质押”等绿色金融产品,盘活排污权资产。在交易服务方面,健全服务快速响应机制,实时解决企业诉求;健全监管体系,设置投诉举报电话,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协同管控方面,推动排污权交易与环评、排污许可制度的融合,确保建设项目总量指标合法合规,推动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载体实现排污权交易和监管的“一证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