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日,贵州省安顺市发生了一起意外事件:陈某在参加亲戚“搬家酒”(当地俗称,为搬家宴席)时,在醉酒状态下与他人发生争执,之后不慎从三楼坠落,送医经抢救无效身亡。同年4月,陈某妻子刘女士、陈某父母、子女将亲戚周某富、吴某义等8人侵犯陈某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告上法庭;11月,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近日,该案又有了最新进展。
坠楼经过
2024年2月1日,陈某参加亲戚周某富举办的搬家宴。据知情人描述,当天中午聚餐时陈某曾饮酒,晚上8点左右,他又与其他亲戚一同喝酒划拳。
次日(2月2日)凌晨1点半,陈某在周某富家的三楼客厅打麻将,4点左右,陈某与同桌的吴某义起了争执。
周某富见状,让周某洪将陈某劝离至楼下。陈某到达一楼后,周某富拿出100元声称这是吴某义退还的,但陈某不信。随后,周某富离去往厨房帮忙,留下周某洪在一楼继续安抚陈某。
在劝解过程中,情绪激动的陈某欲持刀上楼理论,被周某洪及时夺下刀具。周某洪随即通知楼上人员锁好防盗门,便短暂离开去给炉子添火。此时,陈某自行上楼敲击周某富家的防盗门,因无人应答,他便转向二楼与三楼楼梯间的窗户,试图攀爬至三楼阳台。然而,当他推开窗户发现内侧装有防盗窗无法进入后,在退回楼梯间窗户的过程中,不慎踩滑坠落楼下。之后,陈某被送至贵州贵航集团三〇二医院,因抢救无效身亡。
民事赔偿部分争议
6月27日,都市现场记者电话联系上了陈某的家属与该案件被告周某富和周某洪。她告诉记者,陈某的遗体现在依旧存放在当地殡仪馆。从2024年2月存放至今,费用已达近13万元。陈某的父母是低保户,他去世后还留下了3个年幼的孩子。目前,家属对当时办案机关未做醉酒检测和尸检表示质疑,认为陈某案发时处于醉酒状态,8名被告应该承担民事责任,希望对方支付这笔遗体存放费用,“当时他也是因为自己4岁的小孩在3楼,所以才想进入3楼。”
对此,搬家宴的组织者周某富并不认可。他告诉都市现场记者,如果司法裁定其需赔偿,他会赔付,但法院已经判定他们不承担相应责任。
而另一名被告周某洪在与记者的沟通中也表示,因为他与陈某平日关系比较要好,所以在事发当晚才会多次劝诫陈某不要冲动。他认为自己已经尽了应尽的责任。“他平日脾气还可以,但当晚喝完酒之后感觉像变了一个人”,对陈某的离开,周某洪感到痛心和惋惜。
贵州省高院:“驳回再审申请”
今年年初,刘女士等人再次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终审申请。6月1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民事诉讼案做出了“驳回再审申请”。据法院裁定文书显示:
陈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上述被申请人合理的注意限度,本案的损害结果系陈某翻越楼梯间窗口的高风险行为所导致,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该损害结果与几位被申请人和陈某饮酒、打牌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6月27日,都市现场记者致电陈某家属的代理律师张律师。张律师介绍,他们是在一审之后才介入该案,并且目前与陈某家属的代理合作已经到期,本次的再审申请也是免费协助家属撰写的。
张律师也表示,在二审时,他们团队再次调取了卷宗,并未发现新的内容。
(转自: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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