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社局积极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途径,其中流动仲裁庭的设立尤为亮眼。这一举措让仲裁庭不再局限于固定场所,而是就近就地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便捷服务。当劳动争议发生时,流动仲裁庭犹如一把“解铃”之匙,迅速奔赴现场,在当事人熟悉的环境中展开调解和仲裁工作。它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让争议能够得到及时、高效的解决,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流动仲裁庭开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林凯航 摄
“流动仲裁庭,现在开庭!”27日上午,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来到市企联,以流动仲裁庭的形式审理了一起案件。1条横幅、4张桌子、一台笔记本电脑,简单的配置中蕴含着高效便捷的办案逻辑。
“流动仲裁庭进企联”活动,目的是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共建和谐劳动关系。
27日开庭审理的是一件解除劳动关系引发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据了解,林某从入职起,工作地点一直在仓山区,后来公司因经营需要要求林某前往福清工作,双方协商未果产生争议。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林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其支付赔偿金,并提出自己在职期间每周六均有加班、公司从未安排休年假、工资未结清等,要求该公司支付加班费、工资以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报酬。
“该案涉及的解除劳动关系、加班费、工资、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等争议,是现阶段最常见、最具典型性的劳动争议类型。”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员介绍,为了以案释法、规范企业用工管理,仲裁院创新服务模式,派出3名仲裁员和1名书记员,前往市企联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过程中,仲裁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开展举证、质证、辩论等,并且充分听取双方陈述,深入调查分析争议焦点。
“流动仲裁庭,审案程序严谨。作为企业负责人,我们一定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受邀旁听的企业代表说。
庭审结束后,仲裁院工作人员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在场企业家代表答疑解惑,引导企业合理合法行使经营自主权和用工自主权。
“流动仲裁庭改变了传统办案模式,转‘坐堂问案’为‘上门服务’,转‘条框说教’为‘案例实操’,转‘庭审问案’为‘灵活教学’,推动仲裁工作关口前移、服务下沉。”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岩锋表示,希望以流动仲裁庭审理案件为契机,深入对接企业实际需求,探索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新途径新模式。同时,希望企业管理者认真观摩、主动交流,将劳动法律法规的精髓融入用工管理工作,将规范用工、依法管理内化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下一步,福州人社部门将深化流动仲裁庭工作机制,加大对各类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力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福州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记者 林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