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5-029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G1
债券代码:254174 债券简称:24北辰F1
债券代码:258224 债券简称:25北辰F1
债券代码:258483 债券简称:25北辰F2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房地产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宸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地产”)的股东方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人民币0.98亿元。
●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本次财务资助金额均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足以覆盖土地款、工程款等运营支出,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或合作方提供资金支持。项目开发过程中,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股东方通常在满足项目正常开发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按出资比例归集项目公司闲置盈余资金。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北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与金隅地产共同组建北京宸宇用于开发建设北京金辰府项目,现根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以及北京宸宇签署的资金归集协议的约定,按照该房地产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归集闲置盈余资金共计人民币2亿元,其中归集至本公司人民币1.02亿元,归集至金隅集团人民币0.98亿元。
上述由北京宸宇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规定的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人,全部参与表决,并一致通过上述由北京宸宇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闲置盈余资金的财务资助事项。鉴于本公司2025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批准《北辰实业关于2025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上述财务资助金额均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满足房地产项目正常开发运营所需资金的基础上,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股东方金隅集团归集其闲置盈余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情形。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金隅集团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评估其风险变化,确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83952840Y
3.成立时间:2005年12月22日
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5.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
6.法定代表人:姜英武
7.注册资本:1,067,777.113400万人民币
8.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机械设备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自产产品;制造建筑材料、家具、建筑五金;木材加工。
9.资信情况及关联关系:金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5.26%,HKSCC NOMINEES LIMITED持股21.90%,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31%,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0.87%,润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70%,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持股0.4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0.44%,平安资管-工商银行-鑫福37号资产管理产品持股0.42%,北京京国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股0.40%,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持股0.23%等。
11.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金隅集团的股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归集其闲置盈余资金。
12.截至2024年12月31日,金隅集团资产总额26,399,572.07万元,负债总额17,187,839.9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11%。2024年度,其营业收入11,071,181.94万元,净利润-153,420.89万元。
13.上一个会计年度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至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本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向金隅集团提供财务资助共计人民币0元,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在满足项目正常开发运营的资金需求后,北京宸宇的富余资金以符合运作规范的方式按照出资比例返还股东借款。在全部还清股东借款后,如资金仍有富余且未到利润分配时点,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资金归集。如后续项目需要开发建设资金,各股东方将按照出资比例重新调拨资金至北京宸宇。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根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签署的合作开发协议,地产集团和金隅地产以及北京宸宇签署的资金归集协议的约定,按照所属北京宸宇的北京金辰府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拟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向各股东归集闲置盈余资金。本公司能够对其风险实施有效控制,不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密切关注金隅集团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随时评估其风险变化,确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认为:本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所属北京宸宇的北京金辰府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项目进度和整体资金安排,北京宸宇按照出资比例向各股东方进行资金归集,此属房地产行业惯例。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业务开展与资金使用。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且被资助对象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财务资助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6.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0%;本公司及其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2.6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3%;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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