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网购后就真的不能退吗?
创始人
2025-06-27 19:26:18

网购平台商品页面

经常会显示“七天无理由退货”

但也有商家会标注

“本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不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顾客退货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近日

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

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

消费者网购沙发

发现与图片不符

欲退货遭拒

李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相中一款售价2000元的单人沙发。李女士下单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商家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与自家装修风格极不匹配,决定退货。

次日,李女士向该店铺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拒绝,理由是页面已明确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

李女士多次与客服沟通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店铺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法院:商家应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沙发作为普通家具既非法定例外商品,亦无证据显示其拆封后会导致性质改变或价值贬损,商家未举证证明该商品“根据性质不宜退货”,且在李女士下单前亦未经其确认,故其单方标注对李女士不产生约束力。

同时,依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家展示的沙发颜色、尺寸与实物明显不符,导致李女士合同目的落空,已构成根本违约,李女士有权要求退货。

此外,商家以“商品页面标注”作为排除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依据,实质为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商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李女士确认“不支持退货”条款,亦未就沙发“不宜退货”的性质进行充分说明,故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

综上,商家应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内

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消费者网购商品因无法进行现实体验,在购买前务必要仔细查看商品详情和服务条款,对于关键信息可与商家进一步确认。

购买后因商品不符预期或不满足需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七天无理由退货,赋予消费者在一定时间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除了性质上不宜退货的商品外,商家可与消费者约定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但不得任意扩大商品范围。对于符合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申请,商家应当积极配合、完成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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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陈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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