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就首钢股份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历程回顾
回购价格缘何调整
根据首钢股份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7,773,981,0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2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分红派息已实施完毕。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派息需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调整为3.14元/股 。
调整的批准与授权
2021年11月29日,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基于此授权,2025年6月27日,首钢股份八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议案,激励对象董事回避表决,同日监事会也审议通过该议案。
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已获得必要批准和授权,但仍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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