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河北法制报
本报讯 (贾晓玲)日前,新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云南省,执行一起历时多年的民间借贷纠纷,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履行部分款项。至此,被欠款困扰多年的申请人韩某某终于舒展眉头,脸上露出释然的笑容。
5月21日,新河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人韩某某提供的线索,迅速部署并派出执行干警赶赴云南,开展异地执行工作。
执行团队于当日21时许抵达被申请人杨某所在地,次日6时赶至杨某住处,却发现杨某已提前离开。面对突发情况,执行干警迅速联合当地法院展开行踪摸排,经过持续不断耐心劝导与多方协调,最终促使被执行人杨某主动现身。经过长达6小时的释法明理工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当场履行部分款项,并就剩余债务与韩某某约定了分期偿还方案。
据悉,该案可追溯至2012年初,杨某向韩某某订购闸门、卷扬机等水利工程设备,货款共计15万元,杨某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8万余元。2012年11月,杨某就剩余货款出具借条约定次月清偿,却长期未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韩某某将杨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杨某未履行给付义务。因杨某长期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直至今年5月,申请人韩某某提供有效线索,案件才迎来转机。
事后,申请人韩某某向执行干警送来锦旗,表达了对新河法院高效、为民执行工作的认可与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