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内蒙古日报
本报6月26日讯 (记者 梅刚)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6月25日,自治区人社厅联合教育厅、工信厅、财政厅等九部门公布《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全链条护航创业种子落地生根,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创业培训方面,将创业意识培训纳入补贴范围,推动创业培训学时纳入高校学分管理,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参与创业学习。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实训范围,由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
在创业服务方面,推进“互联网+”公共创业服务,健全创业服务信息工作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合作,为企业提供优质创业服务。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深入基层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信息、政策等支持,对优质项目“跟踪陪跑”帮扶。
在创业孵化方面,健全自治区创业孵化基地信息库和在孵创业实体信息库,实现动态管理, 实时掌握孵化进展情况。在2025年底前,各盟市至少建设一个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
在创业活动方面,打造“创兴北疆”创业服务活动品牌,通过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培训交流活动,提升创业者的能力素质,挖掘和培育更多特色创业项目,为区域创业生态增添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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