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6-27 02: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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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53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钱群山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孙文基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补选盛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陈亮先生同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同意补选潘晓林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孙文基先生同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总裁蒋中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他职务不变。选举公司董事长钱群山先生担任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见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5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陈亮先生、孙文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亮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孙文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申请生效后,陈亮先生、孙文基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0)。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盛辉先生(简历附后)、潘晓林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盛辉先生、潘晓林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盛辉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陈亮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潘晓林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接替孙文基先生同时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

盛辉先生简历

盛辉,男,1980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省滨州市财政局副科长、保监会浙江监管局科长、上海富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杭州保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晓林女士简历

潘晓林,女,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毕业。河南省科技厅专家库成员、河南省发改委服务业专家库成员。曾任职于河南省财政厅预算局、IDG资本投资顾问(挂职)、河南中豫现代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领诚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长、河南省财新融合大数据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业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河南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投资基金联合创始人、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21年7月至2023年2月任职中通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54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通知于2025年6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振邦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42.41万元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56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

●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号)核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1,046,07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19,544.24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49,614.33万元,募投项目剩余金额为2,640.94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入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投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2:募投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变更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未违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不影响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57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安排:剩余的募集资金942.41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

2025年6月25日,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42.41万元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6日,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金额为49,614.33万元,募投项目剩余金额为2,640.94万元。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募投项目投入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募投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2:募投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变更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及2021年5月19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 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终止,保留“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的仿制”继续研发。(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利奈唑胺氯化钠注射液的仿制于2023年9月批准注册,本品为委托生产。公司于2023年12月接受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GMP符合性检查,2024年5月发布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检查结论为符合要求,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于2024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942.41万元及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募投项目“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ST苏吴 公告编号:临2025-05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7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7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7月13日

至2025年7月14日

投票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3日15:00至2025年7月14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6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及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7月13日15:00至2025年7月1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7月10日及7月11日

上午:9:00一11:00

下午:2:00一5:00

3、登记地址及相关联系方式

(1)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东方大道988号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12-65686153

(4)传真:0512-65270086

(5)邮编:215124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7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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