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山
投资快报记者从维权律师处获悉,截至2025年10月底,五家A股上市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诉讼时效将集中到期。思创医惠(维权)(300078)、卓锦股份(维权)(688701)、安妮股份(维权)(002235)、美丽生态(维权)(000010)和金力泰(维权)(300225)的受损投资者若未在截止日前主张权利,将永久丧失胜诉权。
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如悬在受损股民头顶的倒计时钟,十月大限逼近,维权行动刻不容缓。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准备交易记录、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侧“股民索赔”菜单栏加入维权队伍,在时效截止前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思创医惠:二审胜诉奠定索赔基础
2024年1月9日,思创医惠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思创医惠存在可转债欺诈发行行为,并且2019—2020年年度报告未能如实披露财务数据,致使这两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思创医惠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投资者诉至法院。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已被司法认定,二审胜诉判决为后续索赔铺平道路。
根据法院认定的索赔区间,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在2022年10月2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遭受亏损的投资者,均有权提出索赔主张。
这一群体需特别留意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0月28日正式截止。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时起算,逾期未起诉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准备交易记录、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侧“股民索赔”菜单栏加入维权队伍,在时效截止前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卓锦股份:一审胜诉打开维权之门
2024年5月19日,卓景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部分成本以保证金名义计入往来款,通过虚减营业成本进而虚增利润总额2705.67万元,占到当期披露金额的57.84%。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报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不真实、不准确,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作为科创板上市企业,卓锦股份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后,投资者维权诉讼取得积极进展。一审胜诉判决为后续案件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该公司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与揭露日已经法院审理确认。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需满足以下交易记录:在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10月30日期间买入卓锦股份,并在2022年10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产生亏损。
投资者需在2025年10月30日诉讼时效届满前完成维权登记。证券诉讼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模式,投资者在胜诉前无需支付律师费用,极大降低了维权门槛。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准备交易记录、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侧“股民索赔”菜单栏加入维权队伍,在时效截止前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安妮股份:代表人诉讼彰显集体维权力量
2021年4月6日,安妮股份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安妮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日,安妮股份收购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2015年3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2015年3至12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导致安妮股份201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安妮股份因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已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该案采用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审理,一审判决支持了投资者索赔请求。
该案索赔区间跨度长达四年半,覆盖2016年3月10日至2020年10月13日的买入交易。凡在此区间购入安妮股份股票,并在2020年10月14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均具备索赔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0月8日到期,距今仅剩三个多月时间。代表人诉讼机制下,投资者通过授权加入维权集体,大幅提高诉讼效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准备交易记录、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侧“股民索赔”菜单栏加入维权队伍,在时效截止前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美丽生态:索赔窗口即将关闭
2024年8月31日美丽生态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称经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查明,美丽生态及其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涉嫌存在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相关事项、未及时披露债务重组事项等违法事实。
美丽生态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被监管部门处罚,引发投资者维权诉讼。该案索赔条件清晰明确:在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10月21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2年10月22日之后卖出或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与其他四家公司相似,美丽生态投资者索赔的诉讼时效将于2025年10月21日终止。证券维权案件通常需要数月时间准备材料、立案和开庭,投资者应预留充足时间。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准备交易记录、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侧“股民索赔”菜单栏加入维权队伍,在时效截止前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金力泰:部分胜诉确认双区间索赔
近期,上海金融法院依法审结的两名原告投资者诉被告金力泰及高管袁翔、罗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生效。被告袁翔、罗甸已向两名原告投资者全额支付合计78.35万元赔偿款。该案也是2019年修订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金力泰投资者索赔案已取得部分胜诉判决,法院确认该公司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该案特殊之处在于设定了两个不同的索赔区间。
投资者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即可:第一区间为2022年4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2月4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第二区间为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10月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2年10月2日后卖出或持有亏损。
两个索赔区间的诉讼时效均将于2025年10月1日统一到期。同一上市公司多个虚假陈述行为可能引发不同索赔区间,投资者应仔细核对自己的交易记录。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尽快准备交易记录、身份证明和账户信息,关注“投资快报”公众号,通过右侧“股民索赔”菜单栏加入维权队伍,在时效截止前捍卫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