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轩:科创板“1+6”新增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目的在于通过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参与,构建更为有效的市场监督激励机制并发挥专业背书作用。然而不容忽视的是,这一制度设计可能使企业扎堆找机构“抱大腿”。
部分企业可能并非基于真实商业合作或借助专业判断提升自身的目的,而是单纯为满足审核参考因素这一“指挥棒”,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开展虚假合作。大量企业蜂拥寻求入股,可能导致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资源稀缺,进而引发市场价格扭曲。同时可能促使机构投资者为自身利益,配合企业进行非真实信息披露,造成资源错配。
为避免上述隐患,建议从以下方面强化治理: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审查企业与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合作的真实性。例如定期核查合作实质性进展,关注双方在技术研发、商业拓展等领域是否形成实际合作成果。
二是健全市场资源配置机制。可以通过引导更多机构投资者进入该领域,增加市场供给,避免资源稀缺引发的市场扭曲;同时完善市场规则,规范机构投资者行为,制定合理的入股定价指导原则,防范不合理收费现象。
三是明确企业与机构投资者合作过程中的信息披露标准及责任。要求企业详细披露合作目的、方式、入股协议内容等信息,并加强信息披露审核,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