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19楼会议室以现场、视频、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洪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11名,其中8名董事以视频、电话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延长发行决议有效期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024年10月9日,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若在有效期内取得相关监管部门审核同意或批复文件,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发行完成日。为有序推进发行工作,公司拟将有效期延长为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其他事项和内容保持不变。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相关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茹刚、谢蛟龙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事宜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也获通过。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事宜,包括制定发行方案、办理申请、签署合同、处理募集资金使用等多方面事项,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处理相关事宜。授权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议案事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样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人员调整与股东会安排
会议还通过了人员调整相关议案。同意由职工董事孙海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张晖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意聘任张浩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不再担任该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此外,会议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23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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