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6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作为本次发行认购对象,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出具《关于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的承诺函》。
天津建龙承诺,在西宁特钢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西宁特钢股票的情况。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至西宁特钢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西宁特钢股票,包括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同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等相关规定的行为。若违反承诺,减持收益全部归西宁特钢所有,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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