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商南县检察院立足辖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需求实际,强化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与县文旅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
《意见》旨在将检察履职与辖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融合,并就辖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日常联络、办案联动、宣传培训等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衔接制度,凝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合力,提高了文物保护质效。
作者:张胜林
编辑:赵佳欣
责编:郑黎波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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