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市中级法院原院长邓诗中被捕
创始人
2025-02-21 22:50:21

2月2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邓诗中(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来宾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邓诗中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邓诗中,1969年4月生,广西全州人,199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曾任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纪检组长(正处级),四级高级法官。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2021年10月15日,邓诗中当选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024年11月5日,邓诗中被查。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知法犯法,“靠案吃案”

2025年1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邓诗中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邓诗中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和接受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纪法意识淡薄,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知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邓诗中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邓诗中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河池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编辑 王佳英

校对 江晨瑞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正义网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紫竹漫游纪|3月:春笺初展·赴... 摄影:宣传科 刘兵图文编辑:宣传科 李冬晴来源:北京号作者: 北京紫竹院公园
一美国主导的集团正寻求在菲律宾... 3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问,据美国五角大楼称,一个由美国主导的制造业集团正...
价格 | 3月26日金属、非金... (来源:矿业俱乐部)1.基本金属:锡大幅下跌4800元/吨,铜、铝、锌均有不同程度回落,镍逆势上涨1...
中兴通讯(00763.HK)拟... 格隆汇3月26日丨中兴通讯(00763.HK)公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
天原股份(002386.SZ)... 格隆汇3月26日丨天原股份(002386.SZ)公布2025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