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账号,还以“AI换脸”技术“骗”过人脸识别,只为了抢购茅台再加价转卖。近日,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三名利用技术手段突破系统限制、非法抢购茅台的年轻人,均被法院判刑。
批量注册账号抢茅台
事情要从2023年5月说起。当时,1997年出生的安徽人谢某刚结婚不久,无所事事。某天,他在刷网络帖子时意外发现,转卖茅台酒利润惊人:只要中签,就能以原价购入茅台,转手能赚上千元。
嗅得“商机”的谢某根据帖子给的攻略,加了“撸茅台”交流群,并按照攻略在多个微信小程序上注册参与抽签,正式成为一名全职“黄牛”。
由于系统限制,一个账号在一段时间内仅限购买一次。为了提高中签次数,谢某向亲朋好友借了不少实名认证的微信号一同参与抽签,中标后购买搭售商品、拿到茅台,再转卖给收酒的“同行”刘某。但账号很快就不够用了。
眼见身边已经无处可借,谢某转而开始向群友购买他人身份信息,用于注册更多账号参与抽签。可问题是,茅台的系统在中签后的付款环节设置了人脸识别认证,怎么绕过这道关?
在群友指点下,谢某又从赵某处购买了中签账号对应注册人的人脸照片,再交由张某利用AI软件合成动态人脸视频,试图“骗”过识别系统。
“没想到真有用。”一次次成功后,谢某越发大胆,不断购买信息注册。直到2024年6月,谢某在小程序上的行为被警方监测到异常,遂被抓获。赵某、张某也一同落网。
“AI换脸”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赵某、张某也都是90后,三人同是“黄牛”群的群友。平日里,赵某没事就在网上搜罗他人的个人信息,用来出售牟利。而张某则跟谢某一样,没有正经工作,不久前刚从他人处学习了“AI换脸”技术,为有需求的“黄牛”们提供技术服务。
截至被抓获,赵某向谢某等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10000余元;张某帮助他人破解人脸识别认证系统,非法获利6000余元;谢某则据此购得茅台酒60余瓶,非法获利12000余元。
2024年12月,案件被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谢某、张某、赵某三人均向检察机关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经审慎研判,检察官认为,谢某、张某等人利用AI换脸技术非法破解人脸识别认证系统,其核心行为系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欺骗并绕过系统防护机制,非法获取了系统的控制权限,但并未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原有功能造成破坏性或永久性的损害,亦未实施删除、修改、增加数据等行为,应当认定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赵某未经许可,非法出售公民个人头像照片至少560余张,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公民个人信息权益,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此外,谢某、张某、赵某三人的行为扰乱茅台公司正常经营秩序,侵犯不特定公民个人信息,也侵害其他茅台酒购买人的平等购买权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上虞区检察院依法向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谢某、张某、赵某停止侵权,删除持有的所有涉案个人信息及AI换脸视频制作软件,按照各自非法获利情况支付相应的公益损害赔偿金,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在法院调解下,上虞区检察院和三被告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各被告均已履行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经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决谢某、张某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至12000元;赵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000元,各被告人均未上诉。
作者: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张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