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
“见利勇为”,虽然算不上是一件道德高尚的善行。但是,却无形中降低了普通人行善的标准。导致的结果就是:全国的民众为了报酬,纷纷见溺必救。
英雄少年赖宁
1988年3月份的某一天。石棉县海子山因电线短路发生森林着火。当时火势烧得很旺,山上一片火海。在山的周围卫星电视转播台,还有石油公司的油库,都面临着巨大的危险。
这个时候有一位。15岁的同小学生。英勇加入到了扑火队伍当中,他为了扑灭烈火,在烈火当中奋战5个多小时,最后英勇牺牲两个月后,他被国家授予为“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但是令人意外的是。在21世纪他被渐渐的淡化,甚至从《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被删除,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赖宁是四川省石棉县的人。当时赖宁品学兼优,学习优异,她想长大成为一位地质学家,所以从小学习非常勤奋,经常被评为三好学生,深受老师同学的喜欢。他小学毕业之后,以全县第1名的成绩考入了石棉中学。
赖宁的家乡是一个火险高发区,他就读的学校周边经常发生山火,他在牺牲之前曾先后三次上山灭火。但是这些事迹都是他自己做的,并没有公开报道。
一直到1988年3月13日的下午,学校周边又发生了山火,当时赖宁正在写作业。当他看到远处冲天的大火时候就飞快地跑向了火场。赖宁好多次奋不顾身的冲向了火海。
经过几个小时的灭火,最后在指挥人员的劝阻之下,学生们被强行送下山,但就在下山的路途当中,赖宁偷偷的又返回了火场,当时并没有人知道。
一直都到第2天火命消灭以后,人民在灰烬当中才发现了赖宁的遗体,当时他的左手还紧紧的抱着一棵树,还保持着爬山的姿势。一位英雄少年就这样牺牲了。
赖宁为何会被渐渐淡忘
赖宁牺牲以后就被国家评选为“英雄少年”,当时被作为整个中学生学习见义勇为的精神典范,赖宁牺牲时虽然只有15岁,但他说传达的“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却是所有人值得学习的。所以他的精神也被称为“赖宁精神”。
但是进入21世纪之后,他却被人们渐渐地淡化掉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因为在《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中,赖宁还属于未成年人,国家出于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强化,所以并不鼓励孩子们见义勇为,尤其是不鼓励未成年孩子见义勇为,用道德的高调来误导青少年。主要是出于对恢复青少年理性态度和务实精神的教育。
尤其在《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版》中,特意删除了赖宁关于见义勇为的记述,将原版当中的“见义勇为”改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并且学校的安全管理当中明确规定学校不允许组织学生参加抢险活动,尤其是未成年人,其实赖宁是一种精神,我们在宣传的过程当中忽略和隐去,它是未成年人的身份。
结语
“勇”代表勇气,说明做这件事需要很大的勇气,也就意味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我们虽然能够被她的精神所感动,但是我们绝不会倡导未成年人用牺牲自己的代价去见义勇为,我们应该培养孩子从小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但绝不鼓励他们做出超出自己能力的无谓牺牲,这才是正确的价值观这也是宣传赖宁精神的初衷。我们需要学习的是赖宁精神而不是倡导的抢险救火,因为抢险救火,并不是未成年人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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