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要求,近日,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线上经营和即时配送平台(企业)使用电动自行车行为的提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商平台线上经营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等行为,加强餐饮外卖、同城急送等即时配送平台(企业)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电商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协议规则,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产品销售规则。要及时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电商平台要在电动自行车相关商品销售页面,明示“禁止非法改装”内容,积极引导平台内商家不得寄递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
另外,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要切实完善配送人员车辆管理制度规则,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要按照不得超过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鼓励即时配送平台(企业)统一配发电动自行车,推广共享换电模式。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佳琪
编辑:刘奕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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