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外出会诊如何收费,实行21年老规矩调整!为“飞刀”正名,还是探新路?
创始人
2026-06-18 02:25:34

医生“飞刀”新规来了。6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公布,施行21年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迎来首次实质性修订。其中,最受关注的变化是首次明确会诊医院须建立费用分配制度,医师报酬应“体现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新规细化了长期游走在灰色地带的“飞刀”收费问题。

“飞刀”迎来了正名,而在手术室里、在科室走廊间、在医生的微信群里,一系列问题在发酵:这笔钱具体怎么收?谁来定?万一出事怎么办?此次对“飞刀”的正名,是一次对医疗市场自发调节力量的制度性承认,而“飞刀”如何真正“飞”进阳光里,一切似乎也才“起飞”。

回应长期痛点,破题“合理却不合法”困境

“飞刀”在业内不是秘密。“飞刀”,通俗而言,是指医生利用周末或休息时间跨院到外地医院会诊或主刀手术,这一行为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出现。鉴于优质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客观情况,“飞刀”为当地患者省去跨城就医的交通食宿成本,帮他们获取优质医疗资源;对基层医院而言,承接专家会诊能留住患者、带动本地团队成长;出诊专家利用休息时间提供技术服务获取报酬,也是自身技术价值的体现。

看起来“多方共赢”的“飞刀”,为何长期处于尴尬处境?一大问题就出在收费环节。

2005年出台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会诊费按邀请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但对于费用如何分配到医生个人、分配标准是什么,仅以“合理”二字带过。

“对‘合理’的理解空间是很大的,可以几千元,也可以上万元。”有三甲医院医生向记者说起,各地官方核定的会诊费标准参差不齐,有的地区一次仅一两百元,远低于医生的实际劳动价值。

于是,患者将会诊费交医院后,再给医生“红包”,成了行业“潜规则”。而由于这笔费用的收取缺乏统一规范,除了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维权均面临举证困境。也因此,“飞刀”长期处于一个“合理却不合法”的尴尬处境。

回应这一“痛点”,《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修改为“会诊医疗机构建立医师外出会诊费用分配制度,按照制度给付会诊医师合理报酬并依法纳税,会诊医师享有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且应当体现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

针对修订内容,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在专家解读中就谈到,这一修订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在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调动其积极性的同时,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此次法规修订,最核心的价值是提供了一条合规收费路径。”上海邦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成器律师也与记者谈到,新规明确了会诊机构建立分配制度的法定义务,“同时,业务水平精湛、具有专业稀缺性的医生,医院也应尊重他们的话语权让他们参与制定分配制度。”

修订规章,只是终结“飞刀”尴尬第一步

规章完善只是第一步,对于新规能否真正终结“飞刀”的尴尬,不少医生还在观望。

“到底多少价格叫体现技术劳动价值,是设立一个区间?还是设立一个参考依据?”有三甲医院医生在采访中与记者谈到,会诊费标准因地制宜,但现实情况很复杂,“合规”与“违规”的界限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新修订内容还提到,医生外出会诊费应由“公对公”支付,“飞刀费”将不直接进入医生个人口袋。“这就需要考虑医院内分配制度的落地效果。”张成器表示,新规要求医院建立分配制度,但未明确分配比例底线与制定规则,实际效果如何,还是一个问号,“如果院内分配仍不透明、合规报酬远低于市场预期,医生仍可能选择‘私下交易’”。

此外,与此次《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相呼应的是《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修改,后者明确,一名医师只有一个主执业机构,多点执业医疗机构都为其他医疗机构。在业内看来,这并非收紧医生多点执业,而是落实“精准定位、权责对等”的原则——主执业机构及属地行政监管部门应承担更多监管责任。

而《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还增加了“医疗机构疏于对本机构医师外出会诊管理,以及邀请发起方医疗机构对医师会诊管理混乱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郑雪倩在解读中就谈到,这强调医疗机构的自我管理责任以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整个医疗体系的健康、有序运行。

让优质医疗资源真正下沉,才是根本所在

在业内看来,新规搭建了一个让“飞刀”走向阳光化的制度框架,但后续的配套细则、医院的执行情况,以及整个过程的监管力度,才是决定“前路”是否清晰的关键。这个过程,确实需要各方一边摸索,一边适应。

这其中包括“定价之坎”。会诊费到底定多高?太低,专家没动力;太高,患者负担重。不同级别专家的技术价值差异显著,单一标准能否体现公平?

再如“责任之坎”。“飞刀”手术一旦出现并发症或意外,责任如何认定?邀请医院、外请专家、患者自身,权责如何界定?业内多名专家此前都有谈到过,不规范的会诊行为是“产生医疗纠纷的危险因素”,没有合理界定收费的范畴,以及专家、医疗机构和患者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容易“把好事办坏”。

也有医学教授提示记者“跳出飞刀看飞刀”,给“飞刀”正名,更要为医改探一条新路。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申万宏源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炒股就看金麒麟分析师研报,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
摩根士丹利相关市场动态,资金提... 经济观察网 市场等待美联储新任主席凯文·沃什领导下的首次政策决定,关注美伊和平协议细节,部分资金提前...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6-022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证券代码:002317 公告编号:2026-040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 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托伦斯”、“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