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碳”目标与乡村振兴双重驱动下,农村正成为国内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核心阵地。乡村坐拥丰富的光伏、风电、生物质能资源,叠加农业生产、居民生活、县域产业等多元用能场景,能源转型潜力巨大。
“现有地方实践充分说明,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的发展已经超越了单纯的能源供给范畴,正成为推动农村产业振兴、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活富裕的重要引擎。”在近日召开的2026(第5届)农村能源发展大会(下称“大会”)上,中国能源研究会首席专家、国家能源局原总工程师向海平表示,通过因地制宜、多源融合、效益共享,能源系统不再是简单地“把电站建在农村”,而是深度嵌入农村生产生活,实现“1+1大于2”的协同效应。
但在实际推进中,不少行业人士指出,大量新能源项目受政策或补贴驱动,纷纷落地农村,但其产业链核心环节、运营体系及大部分收益却向外流转,乡村仅作为项目载体被动参与。同时,配电网等基础设施老旧、技术运维能力不足、市场化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集中显现。如何补齐软硬件短板,建立收益留在乡村、惠及农户的长效机制,成为当前农村可再生能源项目持续发展的必答题。
农村能源转型潜力大
“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处于碳达峰碳中和、美丽中国建设、乡村全面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的交汇点。”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王鹏在大会上如是表示。
王鹏称,落实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NDC)目标,要求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2020年的6倍以上、力争达到36亿千瓦,203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2025年约21%提高至30%以上。若缺少农村可再生能源进一步的发展,将大幅增加NDC目标实现难度。且从生态文明建设角度看,2035年、2050年要基本建成、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是其中重要一环,在此过程中,农村可再生能源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等维度,都扮演重要角色。
从资源潜力来看,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拥有坚实根基。据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新能源研究院副院长姜海介绍,农村碳排放约占全国总量的15%,碳排放来源分散且结构偏传统,减碳改造空间广阔;同时农村可再生能源资源禀赋极佳,可开发远景远超当前消费需求。郑州大学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瑞芹补充道,我国农村屋顶户用光伏装机潜力约20亿千瓦,可实现五年内发电量占比全国总量的25%,潜力可观。
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6年一季度,国内光伏新增并网4119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1962万千瓦,分布式光伏2157万千瓦。另据《中国电气化年度发展报告2025》,2024年国内农业与乡村居民生活电气化率达43.6%,远高于国内28.8%的平均水平。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城乡电力(农电)分会副主任舒旭辉看来,分布式光伏装机反超集中式、农村电气化率领跑两大信号,说明农村能源转型潜力巨大。
从发展模式看,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正告别单一依赖光伏或风电的粗放模式,向风光储热、生物质等多能协同、源网荷储一体化方向演进。姜海表示,农村能源转型正向“能源+农业”“能源+产业”“能源+生态”的融合发展模式拓展;投资格局亦由政府和大型能源企业主导,逐步转向央企、民企、村集体和农户共同参与,收益共享机制不断完善。
“农村能源转型已从解决炊事、取暖、照明等生活用能需求的初级阶段,逐步迈向覆盖生产生活全领域的深度转型阶段,从局部探索走向规模化推广和系统化建设。”姜海说。
多重现实问题制约发展
不过,行业繁荣背后暗藏隐忧。多名行业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农村地区基础设施薄弱、项目投资缺口大、市场机制不完善、收益分配失衡、基层监管缺位等多重问题交织,成为制约农村可再生能源持续发展的现实桎梏。
收益外流是当前饱受诟病的主要问题。自然资源保护协会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张洁清称,不少新能源项目虽然布局在农村,但产业链条、运营体系以及主要收益却在农村之外。未来应探索一套创新模式,即不仅把新能源项目“建在农村”,更要把收益“留在农村”,让发展“惠及农民”,才是更具生命力的农村能源转型的关键。
连云港市赣榆区塔山镇驻驾庄村的案例便是典型缩影。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3月公开通报,当地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项目开发商以村集体安装程序复杂为由,绕开村集体对公账户,私下与村干部签约,授意其以个人名义安装并从项目初装费与后期收益中捞取好处,导致光伏收益多年账外存放。赣榆区纪委监委随后在全区摸排中发现,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户用光伏收益、借机敛财,本应惠民的“阳光福利”大打折扣。截至去年3月,该区查处问题线索11个,立案4人。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与资金缺口也是硬约束。姜海分析称,现有农村配电网按传统负荷建设,设备老化问题突出,难以承接大规模分布式新能源并网需求,加之储能配套滞后导致调峰能力不足,制约可再生能源消纳,进一步拖慢转型节奏。同时,农村能源转型属资金密集型工程,整体需求大但地方财政投入能力有限,且因项目投资回收周期长、风险偏高,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足。目前适配的专项金融产品稀缺,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完善,进一步收窄了融资渠道。
此外,技术与机制层面障碍凸显。姜海指出,农村分布式能源缺乏统一技术标准与行业规范,叠加基层未建立村一级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农民技术认知不足,先进技术落地困难。更深层阻力缘于机制层面的结构性障碍,比如,农村能源建设跨部门协调难度大;配套市场体系不健全,绿电、碳交易等市场化工具未能充分发挥作用;并网通道仍待进一步畅通;收益分配向投资端倾斜,农民未能充分共享绿色转型红利。
行业无序竞争也为项目推进增添阻力。某央企项目开发负责人于娜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在沐光行动等政策支持与相关补贴下,行业早期普遍存在“跑马圈地”抢资源乱象。部分民营企业依靠高额屋顶租金、米面粮油等实物优惠抢占农村屋顶户用光伏市场,甚至违规占用村级公共变压器,威胁电网运行安全。而正规企业投入资金增加变压器、修缮农户屋顶,却因短期租金竞价劣势,合规项目推进举步维艰,“当地多数人更愿意选择眼前能看得见的收益”。
系统规划、差异化布局施策
在业内看来,系统规划是农村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前提。王鹏表示,“十五五”时期,推动农村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应统筹考虑能源资源禀赋、电网设施能力、生态环境容量、产业发展布局、粮食安全底线以及民生福祉需求等关键因素,着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与农村污染治理、农业绿色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任务有机结合。
面对农村能源转型中的结构性难题,姜海表示,基础设施是转型根基,需持续优化升级农村电网,提升智慧化水平与新能源承载能力,保障农村供电可靠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分布式及共享储能电站,破解消纳难题。同时立足资源禀赋推广多能互补集成系统,向“能源+产业”融合模式拓展,催生农村特色新产业。另外在政策层面,他建议从完善财政补贴、创新金融支持、优化并网接入、建立收益分配机制四个维度构建支撑体系,完善行业技术标准。
面对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农村发展基础的差异,行业人士也提出了因地制宜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议。
张瑞芹认为,技术与制度协同创新是破局关键。以河南为例,她建议通过强化源网荷储协同、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发展柔性负荷和离网应用、推进绿电直连等商业模式创新,并完善配套机制与人才体系建设。同时在“双碳”考核机制驱动下,把握“考核驱动、乡村受益”的转型路径,推动“技术+制度”双轮驱动,将新能源发展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新路径。
理论探索之外,山西、山东等地的创新实践,也交出了落地经验。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段纯镇曾是典型的煤炭开采区,长期粗放采矿让当地形成大面积采煤沉陷区,村民收入长期依赖外出务工。后期,当地通过“政府—企业—村集体—村民”多方协同,引入能源企业接手生态修复,形成“矿山生态修复+光伏+现代农业”模式。当地现已复垦2.5万亩废弃矿坑,投资建设34.7兆瓦棚顶分布式光伏和超200兆瓦集中式光伏,以低廉稳定的绿电支撑现代牧业、果蔬种植。该模式下,当地新增了600多个本地就业岗位,带动周边8个村集体年均增收200余万元。
山东威海帽埠耩村则以电网改造(技术锚)+能源合作社(制度锚)为双抓手,实现低碳共富。过去这里是典型的空心村,青壮年外流率超70%,村集体年收入仅3.5万元。后期,帽埠耩村党支部领办新能源专业合作社,整合127户村民的屋顶和土地资源,建立“租金、股金、薪金、绿金”的“四金”收益机制,在村民及集体屋顶建设了836千瓦分布式光伏系统,电网公司另投入260万元实施农村电网改造。该村利用绿色低价电力发展艾草产业,实现光伏电力78%的本地消纳,节省传统硬件储能约50万元成本,并打造5家全电民宿、建设光伏路灯等绿色旅游基础设施,拓宽收入来源,并创造了38个本地岗位。转型后,村集体年收入增至55万元,参与农户通过“四金”机制实现年均增收逾2.6万元。
“农村地区能源转型绕不开三个问题,一是人往哪里去,二是钱从何处来,三是产业如何升级。”山西省能源互联网研究院研究员辛李刚认为,山西这类传统能源转型地区面临的很大问题是新业态跟不上、发展后劲不足。他称,公正转型绝非“一刀切”,而是从原来靠“煤”吃饭到现在靠“绿”吃饭,要把原来传统能源退出遗留下来的劳动力、技能岗位、建筑以及闲置资源盘活再利用,以此惠及村民,让村集体增收,并让产业得到迭代升级。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