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假如我与莫言是朋友
创始人
2026-06-05 17:09:47

中篇小说

章继刚

我叫王大壮,大壮这个名字是我爹起的。我爹说,人活在世上,第一要义是壮实,第二要义还是壮实,至于肚子里有没有墨水,那都是扯淡。我爹说这话的时候,正蹲在门槛上啃一根生红薯,红薯的汁水顺着他的下巴往下淌,滴在他那件穿了八年的的确良褂子上,褂子原本是蓝色的,洗到现在已经变成了灰白色,上面补丁摞补丁,远看像一幅抽象画。我爹啃完红薯,拿袖子一抹嘴,盯着我说:“壮实点儿好,你看村东头的老刘家儿子,戴个眼镜,瘦得跟根豆芽菜似的,风一吹就倒,有什么用?”

我爹说得对,我确实壮实。十八岁的时候,我能扛两百斤的稻谷走三里地不歇气,肩膀上的肌肉鼓起来像两块铁疙瘩。但我爹不知道的是,我扛稻谷的时候,脑子里想的不是稻谷,想的是句子。我在想,怎么把这稻谷的颜色形容出来,说它“金黄金黄”太俗气,说它“像阳光凝固成的颗粒”又太文绉绉,乡亲们听不懂。我一边走一边琢磨,走到晒谷场的时候,肩膀上还扛着那两百斤稻谷,脑子里已经攒了七八个比喻句,准备晚上回去写在那个用账本背面订成的本子上。

那个本子现在还在我床底下,跟几十双破胶鞋、三把生锈的锄头、一个烂了底的搪瓷脸盆堆在一起。本子的封面上写着一行字,是我三十年前用圆珠笔写的,笔迹已经模糊了,但还能辨认出来——“王大壮作品集,1984年创刊”。下面还有一行小字,写的是“总第一期,预计发行量:一本”。那时候我刚满二十岁,还没有娶媳妇,还没有盖房子,还没有生儿子,但我已经有了一个“作品集”。我把它放在枕头底下,每天晚上睡觉前都要摸一摸,感觉比摸女人的手还舒坦。

后来我娶了媳妇。媳妇叫李翠花,是隔壁李家坳的,媒人介绍的时候说她“屁股大,好生养”,我爹很满意。翠花嫁过来第三天,就发现了我枕头底下的本子。她翻了翻,问我:“这是啥?”我说:“我的作品。”她愣了愣,说:“啥作品?”我说:“文学作品,就是文章。”她又翻了翻,指着其中一页问我:“这个‘秋天的田野一片金黄,像铺了一地的碎金子’,你写的?”我说是我写的。她把本子合上,看了我半天,说了一句让我记了一辈子的话:“金子是黄的,但黄的不一定是金子,也可能是牛屎。”

我那时候觉得她不懂文学,后来我才明白,她比我懂生活。

但翠花是个好媳妇。她虽然不理解我为什么每天晚上趴在炕沿上写字写到半夜,但她从来不拦着我。她只是在我写得入迷忘了吃饭的时候,把一碗红薯稀饭端到我面前,说一声“吃”,然后就坐到一边纳鞋底去了。有时候我念我写的句子给她听,她就一边纳鞋底一边嗯嗯地应着,等我念完了,她问:“这个能换钱不?”我说不能。她哦了一声,继续纳鞋底,脸上也没什么失望的表情。

我写了三年,往县文化馆的《春芽》杂志投了十七次稿。那时候投稿不用贴邮票,在信封右上角剪个角,写上“稿件”两个字,邮局就给免费寄。我每次都把信封剪得整整齐齐,角剪得不大不小,刚刚好露出“稿件”两个字,然后用我最好看的字写上地址——县文化馆《春芽》编辑部收。我还在信封背面写了一行小字:“编辑老师辛苦了,里面的稿子要是能用就用,不能用就当我请您看个故事。”我觉得这样写显得我很有礼貌,也很有风度,编辑看了可能会多看我两眼。

十七次投稿,十七次石沉大海。不对,也不能说完全石沉大海,因为第十八次的时候,我收到了回信。信封是县文化馆的牛皮纸信封,上面用红色印刷体写着“王家村王大壮收”。我拆信封的时候手都在抖,抖得像筛糠一样,翠花在旁边看着,说:“你莫不是得了疟疾?”我没理她,把信抽出来,里面是一张纸,上面只印了两行字:“王大壮同志,来稿收到,经研究不拟采用,欢迎继续投稿。”下面是《春芽》编辑部的红章。

我把那张纸看了十七八遍,连红章的边边角角都看了,最后得出结论——这是打印的,不是手写的,说明什么?说明他们连给我手写一封退稿信都不愿意。但转念一想,我又高兴起来,因为这说明他们至少收到了我的稿子,至少有人翻开过我的信封,至少那个叫“编辑部”的地方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叫王大壮的人在写东西。

我把那张退稿信夹在我的“作品集”里,当宝贝似的存着。现在那个本子里夹了大概四五十封这样的退稿信,有打印的,有手写的——手写的那几封我特别珍惜,因为我觉得那是编辑老师一个字一个字写给我的,虽然内容都一样,“不拟采用”,但那毕竟是手写的。

转折发生在我三十五岁那年。那年夏天,县广播站搞了一个“农民之声”征文活动,说是要反映新时期农民的精神面貌。我写了一篇八百字的散文,题目叫《稻花香里说丰年》,讲的是我们村水稻丰收的事儿。我在里面用了十二个比喻句,五处排比,三处拟人,开头引用了辛弃疾的词,结尾升华到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我觉得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篇文章,写完之后我念给翠花听,翠花听完说:“比前几篇顺溜。”这是她给过的最高评价。

我把稿子寄出去,等了两个月,没消息。我以为又石沉大海了,心想这回连退稿信都没有,看来是彻底没戏了。结果第三个月的一天下午,我正在地里薅草,村里的高音喇叭突然响了。那喇叭挂在村口的老槐树上,平时只播两样东西,一个是村干部通知开会,一个是放《东方红》。那天下午,喇叭里传出一个女播音员的声音,标准的普通话,不像我们村的干部说话舌头打卷:“下面请欣赏本次‘农民之声’征文活动的优秀作品——《稻花香里说丰年》,作者,王家村,王大壮。”

我手里的锄头咣当一声掉在地上。我整个人像被雷劈了一样站在地里,一动不敢动。喇叭里那个女播音员开始念我的文章,一个字一个字地念,念到我那个“稻穗低垂,像含羞的少女”的时候,我差点哭出来。我站在齐腰深的稻田里,听着自己的文字从那个铁皮喇叭里传出来,在村庄上空回荡,那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你偷偷养了一个孩子,养了好多年,从来不敢给别人看,突然有一天,全村人都看到了这个孩子,而且还有人在大喇叭里夸这个孩子长得好看。

我那篇文章在喇叭里播了大概八分钟。那八分钟里,我薅草的那块地周围,陆陆续续围过来七八个乡亲,他们都停下手中的活计,仰着头听着。等喇叭里念完最后一个字,我隔壁地块的王老三冲我喊:“大壮,你小子上广播了?”我说:“啊,上了。”王老三说:“那上面说的啥?”我说:“就是我写的文章。”王老三挠了挠头,说:“文章?啥文章?我听着像说书。”我说:“不是书,是散文。”王老三更迷糊了:“散文是啥?散的文?那还有整的文?”我说不清楚,干脆不说了,但心里美得很,比喝了半斤高粱酒还美。

当天晚上,我家的门槛差点被人踩断了。左邻右舍都跑来看我,好像我突然变成了一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连我们村的村长都来了,他握着我的手说:“大壮啊,你是咱们村第一个上县广播站的人,给咱们村争了光。”我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一个劲儿地说“谢谢村长谢谢村长”。翠花在旁边看着,难得露出了笑脸,还去灶房炒了一盘花生米给大伙儿吃。

那天晚上等人散了,我躺在炕上翻来覆去睡不着。我想,我终于被人看到了,我终于不是那个在地里薅草的王大壮了,我是一个作者,一个在县广播站发表过作品的作者。我甚至有了一种幻觉,觉得用不了多久,我就能在省报上发表文章,然后是全国的刊物,然后是出书,然后是……然后我就睡着了,梦里我正在北京的领奖台上领一个什么大奖,台下坐着的全是作家,有一个人好像是我在报纸上见过的,叫什么来着,忘了。

第二天我就把广播站给我寄的那张用稿通知单复印了十份——其实不是复印的,那时候我们村还没有复印机,我是让村长给开的介绍信,跑到镇上找打字社,让人家照着原样又打印了十份。我把这些“发表证明”分别寄给了我能找到的所有编辑部,附上新写的稿子,心想这回有了广播站这个“成果”,编辑们总该高看我一眼了吧。

结果还是一样。退稿信,退稿信,还是退稿信。有的连退稿信都没有。

但这并没有浇灭我的热情。我继续写,白天种地,晚上写字,这个习惯雷打不动地保持了四十年。四十年里,我家的地种了三茬——早先是种水稻,后来改种蔬菜大棚,再后来土地流转了,我就去给别人打工种地。我家的房子翻盖了两次——从土坯房变成砖瓦房,从砖瓦房变成小二楼。我的儿子从穿开裆裤的小屁孩变成了大小伙子,考上了大学,在城里找了工作,娶了媳妇,生了孩子。我的孙子从襁褓里的婴儿变成了满地跑的小崽子,上了小学中学大学,现在已经读研究生了。

四十年,啥都变了。唯一没变的是我还在写。唯一没变的是我还没写出啥名堂来。

在这四十年里,我一共在县广播站发表了五篇口播稿。这个数字我比自己的生日记得还清楚。第一篇是《稻花香里说丰年》,第二篇是《菜园小记》,第三篇是《我的老黄牛》,第四篇是《村里通了柏油路》,第五篇是《孙子上大学了》。五篇,一篇不多,一篇不少。每一篇发表的日期、时间、播音员的名字,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因为那是我四十年写作生涯里仅有的五座纪念碑。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把这五篇口播稿摞起来,大概还没有一片树叶厚。但它们在我的心里,每一篇都重得像一座山。

我这人有个习惯,每次广播站播我的稿子,我都会提前守在喇叭底下,拿个小板凳坐着,仰着头听。第一次是这样,第二次也是这样,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还是这样。村长有一次路过,看见我坐在喇叭底下仰着头,问我干啥呢,我说听广播。村长说听广播在家也能听,非得坐这儿?我说不一样,在这儿听,声音是从上面落下来的,像下雨一样,淋在身上的感觉。村长用一种看精神病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摇摇头走了。

但说句老实话,村长是个好人。我们村这些年的变化,离不开他。我刚写东西那会儿,村里穷得叮当响,家家户户土坯房,吃的是红薯稀饭,穿的是补丁衣裳,孩子上学要走十里山路。后来一年一年地,政策好了,路修通了,电拉来了,自来水接上了,蔬菜大棚建起来了,电商服务站也搞起来了。我们村的蔬菜现在能卖到省城去,有的还能卖到外省。村里人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土坯房全拆了,盖起了清一色的二层小楼,有的人家门口还停上了小汽车。

我们村脱贫了,这是真的脱贫了。我作为土生土长的王家村人,打心眼里高兴。但有时候我也会有一点小小的、不为人知的私心——我在想,全村都脱贫了,那我呢?我的那个“作家梦”,什么时候能脱贫?

这个想法我没跟任何人说过,连翠花都没说过。因为我觉得丢人。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子,孙子都上大学了,还在做什么作家梦,说出去让人笑话。但我控制不住自己不去想。就像有的人戒不了烟,有的人戒不了酒,我戒不了写东西。写东西这件事已经长在我的骨头里了,想剔都剔不掉。

我写的东西,怎么说呢,我自己觉得挺好,但编辑们好像不这么认为。我总结了一下退稿信里的意见,大概有这么几条:第一条是“语言过于堆砌”,意思是我形容词用得太多了。这个我承认,我确实喜欢用形容词,我觉得一个句子要是不放上三四个形容词,就像炒菜不放盐一样没味道。但编辑们显然口味比我清淡。第二条是“结构松散,缺乏主线”,意思是我的文章东拉西扯,不知道到底想说啥。这个我也承认,我写东西确实容易跑题,写着写着就跑偏了,本来是要写水稻丰收的,写到最后可能变成了怀念我家那头老黄牛。第三条意见最扎心,是一位编辑手写在退稿信上的,他说:“王大壮同志,你很有热情,但恕我直言,你缺乏基本的文学训练,你的作品更像是中学生作文。”

“中学生作文”这五个字,像五根钉子,把我钉在了耻辱柱上。那天晚上我一夜没睡着,翻来覆去地想这四个字——不对,是五个字。我在想,我写了这么多年,在别人眼里就是个中学生水平?但天亮之后我又想通了,中学生就中学生吧,中学生也有写得好的,我继续努力就是了。

我这辈子有一个最大的遗憾,就是没上过大学。我初中毕业就回家种地了,我爹说上学没用,不如早点回来干活。我那时候要是坚持一下,或者哭一哭闹一闹,说不定我爹就让我去读高中了。但我没有,我乖乖地扛起了锄头。现在回想起来,那可能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但我也不怨我爹,那时候家家都穷,多一个劳力就多一份口粮,我爹也是没办法。

因为没上过大学,我心里一直有个坎。我觉得科班出身的人写东西,那是名正言顺的,人家学过文学理论,学过写作技巧,知道什么意识流、魔幻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这些词我都是后来在报纸上看到的,看了也不知道啥意思。而我呢,我啥也不懂,就是凭着一股子蛮劲在写,像用锄头刨地一样,一锄头一锄头地刨,刨到哪儿算哪儿。我常常想,要是能有个懂行的人给我指点指点就好了,哪怕就告诉我一句话,我可能就开窍了。

这个人后来还真出现了。当然,是我在梦里让他出现的。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是三年前吧,我五十七岁那年,孙子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我们全家高兴得跟过年似的。孙子走之前来跟我告别,说爷爷我要去省城读书了,我说好好好,好好读书,将来有出息。孙子说爷爷你也好好写,将来当大作家。我说行,爷爷争取在你毕业之前出一本书。孙子笑了,说那我等着。他笑得特别灿烂,露出两颗小虎牙,我看着他的笑脸,心里又高兴又酸楚。高兴的是孙子有出息了,酸楚的是我这个当爷爷的,到现在还在画大饼。

孙子走了之后,我把自己关在屋里关了三天。这三天我没写一个字,就那么干坐着,盯着墙上那张发黄的世界地图发呆。翠花以为我病了,非要拉我去镇上的卫生院看看。我说没病,就是想静静。翠花说静静是谁?我说不是谁,就是想一个人待会儿。翠花用一种看精神病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太熟悉这种眼神了,这四十年来我见过无数次——然后叹了口气,出去了。

就在那三天里的某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那个梦后来被我写进了一个短篇小说里,当然,稿子寄出去之后又被退回来了,编辑说“情节荒诞不经”。但那个梦对我来说,真实得就像昨天发生的事一样。

梦里我正在地头上坐着,拿着那个账本背面订成的本子,叼着一支圆珠笔,对着夕阳发呆。这时候从田埂那头走过来一个人,个子不高,脸圆圆的,戴着一副眼镜,穿着一件很普通的白衬衫,袖子卷到胳膊肘,裤腿上也沾着泥点子,看起来就像隔壁村来串门的老乡。

那人走到我跟前,蹲下来,看了看我手里的本子,问:“写啥呢?”

我说:“瞎写,不成样子。”

他说:“拿来瞅瞅。”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把本子递给了他。他翻了翻,看得很认真,眉头一会儿皱起来一会儿松开,嘴唇还微微动着,好像在默念我写的句子。看了大概有十几分钟,他把本子合上,递还给我,说了一句让我差点从地头上掉下去的话。

他说:“你这写得有点儿意思。”

我说:“你懂这个?”

他笑了笑,说:“略懂。我也写东西。”

我问:“你叫啥?”

他说:“管谟业。”

我说:“这名字听着耳生。”

他说:“后来改了,现在叫莫言。”

我当时的感觉,就像是一道闪电从天上劈下来,直接劈在我天灵盖上。我整个人都傻了,嘴巴张得能塞进去一个鸡蛋,眼睛瞪得跟铜铃似的。我看着他,上上下下地打量,这个人就是莫言?就是那个拿了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就是那个写《红高粱家族》的莫言?我说你莫不是在跟我开玩笑吧?他说没开玩笑,就是我。我说你一个诺贝尔奖得主,跑到我们村的地头上来干啥?他说路过,看见你在这儿写字,就过来看看。我说你这也太“路过”了,从北京路过到我们王家村,中间隔着几千里地呢。

他哈哈大笑,笑完了说:“梦嘛,什么都有可能。”

我说这倒也是。既然是梦,那我就不客气了。我把本子又塞给他,说你再看看,给我提提意见,说实话,别说客套话。

他又翻了翻,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我,眼神很认真:“你的问题不在于写得好不好,而在于你太想写得好了。”

我不懂,问他啥意思。

他说:“你看你这一篇,写稻田的,你用了这么多比喻,什么‘像碎金子’‘像少女的裙摆’‘像波涛起伏的海面’,这些比喻本身没有错,但它们不是你看到的,是你从别人的文章里借来的。你真正看到的是什么?你真正看到的是稻穗上的芒刺扎在手背上又痛又痒的感觉,是你弯腰割稻时汗水滴在土里发出滋的一声,是你爹蹲在田埂上抽旱烟时烟锅子里那一明一暗的火光。这些东西,比你所有的比喻都值钱。”

我听了,半天说不出话来。他说得对,太对了。我写了几十年,一直在追求“漂亮”的句子,却忘了最漂亮的东西往往是最简单、最真实的东西。

我说:“那我该怎么写?”

他说:“就这么写。把你看见的、听见的、闻到的、摸到的、心里想到的,老老实实地写下来,别想着这是不是‘文学’,也别想着编辑喜不喜欢。你先让自己喜欢,就行了。”

我说:“那要是不被发表呢?”

他笑了,笑得很坦然:“你以为我写了多少年才发表第一篇小说?我从一九七六年开始写,到一九八一年才发表第一篇。五年,写了五年,退稿信能糊一面墙。你要是因为这个就不写了,那说明你本来也不是真心想写。”

我说:“我不是不写,我就是有时候觉得委屈。写了四十年,就在县广播站发了五篇稿子,还是在喇叭里念的,念完就没了,连个纸片都没留下。”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你知道我老家高密东北乡有个老头吗?那人一辈子没离开过村子,种了一辈子地,但他的脑子里装着几百个故事,什么狐仙鬼怪、土匪好汉、因果报应,讲起来三天三夜不带重样的。他不认识字,从来没写过一个字,但你能说他不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吗?你能说他这一辈子活得没意义吗?”

我说:“那我到底算什么呢?”

他站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土,说了一句我一辈子都忘不了的话。

他说:“你是一个在种地的间隙里写作的人。对于土地来说,你是一个好农民。对于你自己来说,你是一个真正的写作者。至于别人怎么看,那是别人的事。”

说完这句话,他转身就走了,沿着田埂越走越远,走到夕阳里面去了,最后变成一个黑色的小点,消失在那片我写过无数次的稻田尽头。

然后我就醒了。

醒来之后我愣了半天,看着天花板发呆。翠花在旁边打着呼噜,院子里的公鸡开始打鸣,窗户外面透进来灰蒙蒙的晨光。我躺在炕上,一遍一遍地回想梦里莫言说的那些话,越想越觉得这不像是一个普通的梦,因为一个普通的梦里不可能有那么多有道理的话。

我爬起来,脸都没洗,就坐在桌前开始写。我把梦里的对话一字一句地记下来,写在那个已经快要用完的账本本子上。写完之后我盯着那几页纸看了很久,心里忽然觉得特别踏实,踏实得就像是刚下了一场透雨,地里的庄稼喝饱了水,我也喝饱了水。

从那天起,我变了。我写东西不再绞尽脑汁地想漂亮句子了,也不再琢磨编辑喜欢什么风格了。我开始写我真正知道的东西——写我爹怎么啃生红薯,写翠花怎么纳鞋底,写村长怎么在大喇叭里喊开会,写村里的狗怎么在打谷场上打架,写我孙子上大学那天全村人怎么来送行。我写得很顺手,刷刷刷地,一个晚上能写两三千字,这在以前是不可想象的。以前我一个晚上能憋出五百字就算烧高香了。

写完之后我自己看,觉得比以前写的那些强多了。以前的文章像穿着借来的衣服,怎么看怎么别扭。现在的好歹是自己的衣服,虽然粗布麻衣,但合身。

但问题是,编辑们还是不用。

最新的那篇退稿信是上个月收到的,来自省里的《乡土》杂志。编辑在信里说:“来稿有一定生活气息,但整体水平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建议多阅读经典文学作品,提升文学素养。”随信还附了一张他们杂志的征订广告,上面写着“全年订阅价一百八十元,订阅即送精美笔记本一个”。

我把退稿信折起来,跟之前那几十封放在一起。抽屉已经快塞不下了,我得再找个盒子来装。

说实话,到了我这个年纪,退稿不退稿的,我已经没那么在意了。年轻的时候收到退稿信,能气得三天吃不下饭,觉得全世界都不理解自己。现在收到退稿信,看完了搁一边,该吃饭吃饭,该下地下地,该写字写字。这就像种地一样,你辛辛苦苦种了一季,赶上旱涝灾害,颗粒无收,你能怎么办?你只能把地翻了,重新种下一季。

但我得承认,有一件事让我心里不太舒服。就是上个月,我们村搞了一个“文化下乡”活动,县里来了几个作家,跟村民座谈。我也去了,坐在最后一排,想听听“真正的作家”是怎么说话的。那几个作家都挺年轻,三十来岁的样子,穿得干干净净,说话也利索,开口就是“底层叙事”“乡土书写”“民间立场”这些词儿,我很多听不懂,但觉得挺高级。座谈快结束的时候,有个村民举手说:“我们村也有个作家,王大壮,写了好几十年了。”那几个年轻作家互相看了看,有一个戴眼镜的问:“发表过什么作品吗?”那个村民说:“在县广播站播过五篇!”话音刚落,那几个作家脸上的表情就变了,变得很微妙,嘴角微微往上翘,眼神互相碰了一下,那种感觉我太熟悉了——就是那种“原来如此”的表情。

我当时坐在后排,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我没有走,我坐在那儿,坐到了最后。散场的时候,那个戴眼镜的作家从我身边经过,看了我一眼,大概是想跟我说点什么,但最终什么都没说,走了。

那天晚上我回去,破天荒地没有写字。我坐在院子里抽烟,一根接一根,翠花出来看了我三次,每次都欲言又止,最后给我披了一件外套,说“外面凉”,又进去了。我抽完半包烟,把烟头在鞋底上碾灭,站起来,回了屋,打开本子,继续写。

因为我不写的话,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干什么。

我今年六十岁了。头发白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灰的。牙齿掉了五颗,吃饭的时候得挑软的吃。腰也不行了,以前扛两百斤稻谷走三里地,现在扛二十斤走三百米就得歇一歇。视力也下降了,写东西得戴着老花镜,凑到纸跟前才能看清楚自己写的什么字。

但我还在写。

孙子放寒假回来的时候,看见我趴在桌上写字,凑过来看了看,说:“爷爷,你还在写啊?”我说:“啊,还在写。”孙子犹豫了一下,说:“爷爷,我听我爸说,你写了四十年了,就上过五次广播,是不是真的?”我说是真的。孙子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我差点掉泪的话:“爷爷,你真厉害。”

我说:“厉害啥,又没写出啥名堂。”

孙子说:“我同学里面,别说坚持四十年了,坚持四十天写日记的都没有。爷爷你能坚持四十年,就算一个字都没发表,你也已经很厉害了。”

我看着孙子那张年轻的、认真的脸,忽然觉得这辈子好像也没白活。我写了一辈子,没写出名堂来,但至少我的孙子觉得我很厉害,这大概也算是一种收获吧。

那天晚上我跟孙子聊了很久。他问我都写些什么,我就给他看我那个账本本子,从第一页开始翻,翻给他看。那本子已经用完了,我又换了一个新的,新的是孙子从省城给我带回来的,封面是硬壳的,上面印着“笔记本”三个烫金大字,看着就高级。我说这么高级的本子给我用可惜了,孙子说不可惜,爷爷你就应该用好的。

孙子翻我的旧本子,翻到其中一页,念出了声:“‘秋天的田野一片金黄,像铺了一地的碎金子。’”念完之后他抬起头来问我:“爷爷,这是你写的?”我说是我二十岁时候写的。他又翻了几页,念道:“‘翠花纳鞋底的时候,针在头发里抿一下,亮晶晶的,像星星。’”我说那也是我写的,写的是你奶奶。孙子把本子合上,认真地看着我说:“爷爷,你写得挺好的,真的。”

我说:“你不懂,编辑们说这都是中学生作文。”

孙子说:“中学生作文怎么了?我当年要是能写出这样的作文,语文老师能高兴得蹦起来。”

我笑了。这是我最近几年笑得最开心的一次。

孙子回学校之后,给我寄了一本书回来。包裹打开一看,是莫言的《蛙》。里面夹了一张纸条,孙子写的:“爷爷,你看看人家是怎么写的,说不定能学到点东西。加油,等你出书了我要当第一个读者。”

我把那本书放在枕头边上,每天晚上睡觉前读几页。说实话,有些地方我看不太懂,因为莫言写的那些事儿离我太远了。但有些地方我又觉得特别亲切,因为他写的那种乡村的感觉,那种土地的味道,那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跟我在王家村感受到的是一模一样的。

读到一半的时候,我忽然冒出一个想法。这个想法冒出来的时候,我自己都吓了一跳。我想——我能不能给莫言写一封信?不是投稿,就是写封信,以一个农民写作者的身份,跟人家聊聊天。人家当然不一定回,但我写了,至少我心里就踏实了。

说干就干。我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来打草稿,写了改改了写,比写任何一篇投稿都认真。翠花说你是不是又投稿呢?我说不是,是写信。翠花说写信给谁?我说给莫言。翠花说莫言是谁?我说是一个写书的。翠花说写书的多了,为啥单给他写?我说因为他说的那些话我都听懂了。翠花用一种看精神病的眼神看了我一眼——这个眼神我这辈子已经收到过无数次了,习以为常——然后说了一句:“那你写吧,我去给你煮碗面。”

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莫言老师:

您好。我叫王大壮,是山西省王家村的一个农民,今年六十岁了。我从二十岁开始学着写东西,写了四十年,只在县广播站发表过五篇口播稿。我知道您一定很忙,不一定能看到这封信,但我还是想给您写。

三年前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您从田埂上走过来,看了我写的稿子,给了我很多指点。您告诉我,写作不要追求漂亮的句子,要写自己真正看到的东西。您还告诉我,高密东北乡有一个不识字的老头,一辈子没写过一个字,但他是一个真正的讲故事的人。这些话我一直记在心里。

从那个梦之后,我改了写法。我不再追求那种“像碎金子”一样的句子了,我开始写我们村的鸡毛蒜皮、家长里短。写我爹怎么啃红薯,写我媳妇怎么纳鞋底,写我孙子怎么考上大学。我不知道我写得怎么样,但我知道我写得比以前快乐了。

给您写这封信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谢谢您。虽然是梦里的您,但那几句话是真的帮到了我。

另外我还想请教您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多年。您觉得一个人写了一辈子都没有写出名堂,他这辈子算白活吗?我自己觉得不算,但有时候夜深人静的时候,心里还是会犯嘀咕。

祝您身体健康,多写好作品。

此致

敬礼

王大壮

最后还特别写上我的手机号。信寄出去之后,我就把这事儿给忘了。人家莫言是什么人物?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每天收到的信恐怕得用麻袋装,我的信混在里面,就像是一粒芝麻掉进了麦子堆里,找都找不着。所以我也没抱什么希望,该种地种地,该写字写字。

日子就这么过着。村子里发生了一件大事——我们村的电商平台正式上线了,村里的蔬菜可以直接在网上卖了。村长高兴得合不拢嘴,说这是“历史性的突破”。我作为村里为数不多的“文化人”,被村长拉去写宣传文案。我写了三天,写了八个版本,村长最后选了一个最短的,说这个好,“王家村的菜,种在云彩上,长在泉水里”——这其实是我最不满意的一个版本,觉得太虚了。但村长说城里人就吃这一套,我只好说行行行。

宣传文案发出去之后,效果居然出奇地好,村里的订单翻了倍。村长高兴坏了,非要请我喝酒。那天晚上在村长家,我俩喝了一瓶半白酒,村长喝多了,拍着我的肩膀说:“大壮啊,你是个人才,真的,你写的那个‘云彩上’,绝了!”我说村长你别夸我,我这辈子被人夸得少,夸多了不习惯。村长说不行,非要夸,然后就开始数我这些年的“文学成就”,说我是“王家村的鲁迅”——这个评价高得我都不好意思听了,我说村长你可别这么说,人家鲁迅是什么人物,我连人家的脚后跟都够不着。村长说够得着够得着,咱村的脚后跟都够得着。

喝到最后,村长忽然问我:“大壮,你真的不打算放弃?”

我说:“放弃啥?”

村长说:“你那写作啊。都四十年了,你还写呢?”

我说:“写着玩呗。”

村长说:“你要是真能写出名堂来,四十年早该出了。我看啊,你就算了吧,好好给咱村写写宣传文案,这也算发挥余热。”

我知道村长是好意,但这话听着还是让人心里发堵。我说:“村长,你说得对。但我这双手,拿锄头拿了六十年,不拿笔不习惯。你就让我写吧,写到写不动为止。”

村长叹了口气,端起酒杯又跟我碰了一下:“行,你写,你使劲写。将来你要是真出了书,咱村给你立个碑。”

我说:“别,碑就不用了,到时候送我两瓶好酒就行。”

村长哈哈大笑,说一言为定。

那天晚上我摇摇晃晃地回到家,翠花还没睡,在等我。看我喝成那样,她赶紧去倒了一碗醋给我醒酒。我喝完醋,坐在炕沿上,忽然问她:“翠花,你说我这辈子是不是白活了?”

翠花看了我一眼,说:“你喝多了。”

我说:“我没喝多,你回答我,我是不是白活了?”

翠花沉默了一会儿,说了一句让我差点哭出来的话:“你要是白活了,那我这辈子跟了你,是不是也白活了?”

我愣住了。

她又说:“你写你的,我没拦着你,你也不用问我值不值。你把儿子养大了,供他念了大学,现在孙子都读研究生了,家里的房子也盖了,日子也过好了,你哪一样没干好?写东西是你自己的事儿,你想怎么写怎么写,想写多久写多久,我一个妇道人家不懂那些,但我知道你高兴就好。”

那天晚上,我躺在炕上,听着翠花的呼噜声,在黑暗中睁着眼睛想了很久。我想,我这辈子也许在文学上确实没什么成就,但在别的方面,老天爷待我不薄。我有一个好媳妇,有好儿子好孙子,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我的村子脱贫了,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这些,比发表一百篇文章都实在。

但我还是想写。这不是贪心,这是命。

日子又过了一个多月。这天下午,我正在院子里翻晒玉米,手机忽然响了——我的手机是孙子给买的,智能的,我只会接打电话和看微信,其他功能一概不会用。我掏出手机一看,是个陌生号码,地址显示是北京。我以为又是卖保险的或者推荐理财产品的,本来不想接,但手指头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划了一下,接了。

电话那头是一个男的声音,很沉稳,说:“请问是王大壮老师吗?”

我一听“老师”两个字就慌了,我这辈子还没人叫过我老师呢。我说:“我是王大壮,但不是老师,你找错人了吧?”

那边笑了一下,说:“没找错。我是莫言。”

我的手机差点掉地上。

我整个人像被点穴了一样定在那里,脑子里一片空白,嘴巴张了半天一个字都说不出来。我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咚咚咚的,像是在敲鼓。

那边又说:“我收到了你的信,读了很感动。你说你做了一个关于我的梦,我觉得这个梦挺有意思的,也许冥冥之中咱们确实有点缘分。”

我终于找回了自己的舌头,磕磕巴巴地说:“莫……莫老师,真的是你?你没骗我?”

那边又笑了:“没骗你,真的是我。你这封信我看了好几遍,尤其是你问的那个问题——一个人写了一辈子没写出名堂,算不算白活。我想了想,想给你打个电话,亲口回答你。”

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上来,六十岁的老头子了,眼泪说来就来,比孙子还丢人。我使劲忍着,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电话那头,莫言的声音不急不缓,跟梦里一样温和:“大壮,你听我说。写作这件事,跟种地一样。你种了一辈子地,不是每一季都有好收成,但你不会因为这个就不种了,对吧?你写东西,也不是每一篇都能发表,但你一直在写。为什么?因为你在乎的不是收成,你在乎的是那块地。那块地就是你的命,你离不开它。”

他顿了顿,又说:“你问算不算白活,我的答案是——你活了六十年,种了四十年地,写了四十年字,把一个儿子培养成了大学生,把一个孙子培养成了研究生,把你的村子写进了你的本子里。你觉得,这算白活吗?”

我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哗地流了下来,顺着脸颊淌进脖子里,热乎乎的。我蹲在玉米堆旁边,一只手举着手机,另一只手捂着脸,哭得像个小孩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似乎在等我平复情绪。过了好一会儿,莫言又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我在泪水中笑了出来。

他说:“你知道吗?不管你是种地还是写东西,最重要的不是锄头和笔,是你手里在做什么,心里就觉得踏实。”

我说:“莫老师,谢谢您。真的谢谢您。”

他说:“不用谢。好好写,写你身边的人,写你脚下的地,写你心里的那些事儿。别想太多发表不发表的事。你的‘发表阵地’,不在纸上,在土里。”

挂了电话之后,我在院子里蹲了很久。太阳落山了,天边的云彩被烧得通红,像一块烧红的铁板。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隔壁家的狗偶尔叫两声。我把手机揣进口袋里,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土,走进了屋里。

翠花正在厨房里忙活,看到我进来,说:“刚才跟谁打电话呢?打那么久。”

我说:“莫言。”

翠花说:“谁?”

我说:“就是那个写书的,我上回跟你说过的。”

翠花想了想,说:“就是那个拿诺贝尔奖的?”

我说:“对。”

翠花哦了一声,继续切她的菜,切了两刀忽然停下来,转过头看着我:“你莫不是又在做白日梦吧?”

我说:“这回不是做梦,是真的。他给我打电话了。”

翠花盯着我看了足足有十秒钟,然后说了一句让我终生难忘的话。

她说:“那他说没说,你写的那些东西到底能不能发表?”

我说:“没说。但他让我继续写。”

翠花把菜刀往案板上一搁,两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走过来,在我对面坐下。她看着我,神情认真得不像是在开玩笑:“老王,我跟你说句心里话。我跟了你快四十年了,你写东西写了四十年,说实话,我一直觉得你这事儿不太靠谱。但是今天那个什么莫言给你打电话了,说明你写的东西不是完全没有价值的。所以……”

她顿了顿,说:“所以你继续写吧。写到我死,或者你死,谁先死算谁的。”

我笑了。笑得眼泪又出来了。

翠花站起来,回厨房继续切菜,一边切一边嘟囔:“莫言……莫言是干啥的来着?”

这就是我的生活。平凡、琐碎、鸡毛蒜皮,但真实。

后来的事情你们大概也猜到了。我还在写,每天都在写。县广播站已经不怎么播文学节目了,我的“发表阵地”转移到了微信朋友圈——这玩意儿是我孙子教我的,我发现发在朋友圈里比广播站还好,因为广播站播完了就没了,朋友圈发出去有人点赞,还有人评论。虽然给我点赞的大多是亲戚朋友,但那也是真实的点赞,比编辑部的退稿信温暖多了。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我孙子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他把我写的一些东西发到了网上,不知道怎么就火了。他让我去看,我鼓捣了半天手机也没找到他说的地方。他就把网友的评论截图发给我看。我戴上老花镜凑近手机屏幕,看到一条评论写着:“这老爷子写得太真实了,比那些作家写得好,强烈建议出书。”后面跟了几百个点赞。说实话,那一瞬间我确实激动得手都在抖,心里扑通扑通跳个不停。但很快我就冷静下来了。我这辈子收到过太多希望,也收到过太多失望,所以我现在对待希望的态度就像对待天气预报——说明天晴我就带上伞,说下雨我就穿上雨鞋,反正不管怎样都得出门。

还有一条评论说:“这文风有点儿莫言的味道。”

我看到这条的时候,忍不住笑了。我想起那个梦,想起梦里莫言从田埂上走过来的样子,想起他在电话里说的话。我想,也许在某个平行的时空里,我和莫言真的是朋友。他写他的高密东北乡,我写我的王家村。他用他的笔,我用我的笔。我们都是种地的人,只不过他种的文字长成了高粱,我种的文字长成了玉米。高粱和玉米不一样,但都是从土里长出来的,都带着泥土的味道。

这天晚上,我坐在桌前,打开孙子给我买的那个硬壳笔记本,拧开笔帽,在新的一页上写下了一行字——

《假如我与莫言是朋友》

第一章

我认识莫言那年,他还没有得诺贝尔奖。准确地说,我是在梦里认识他的……

我写到这里,停了一下,抬头看了看窗外。月亮很大很圆,挂在村口那棵老槐树的树梢上,像一个不说话的见证者。它见证了这个村子从穷到富,见证了我的头发从黑到白,见证了我写过的每一个字、流过的每一滴汗。

翠花在里屋喊我:“还不睡?明儿还得下地呢!”

我说:“就来了。”

但我没有马上站起来。我在月光下又写了最后一行字——

“谨以此文,献给我的四十年,和我那永远醒不来的作家梦。醒不来也好,醒了反而不知道该干什么了。”

写完了,我放下笔,伸了个懒腰,浑身骨头咔咔响。我看着桌上那个硬壳笔记本,看着那厚厚的一摞旧账本,看着抽屉里那几十封退稿信,心里忽然涌上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复杂,里头有遗憾、有不甘、有酸楚,但更多的是一种奇怪的满足。

就像是你种了一辈子地,最后打下来的粮食堆了满满一仓。这些粮食可能卖不出什么好价钱,但堆在那儿,看着就让人踏实。

我关了灯,摸黑走进里屋。翠花已经睡着了,打着均匀的呼噜。我轻轻在她身边躺下,闭上眼睛。

明天还得早起。

地里的玉米该收了。

而那些在土里长出来的文字,也还会继续长下去。它们可能永远也变不成铅字,但它们会变成另外一种东西——变成这个村子的一部分,变成我这辈子的一部分,变成那些知道我的人的记忆的一部分。

这就够了。

窗外,月亮又升高了一些,把银白色的光洒在王家村的屋顶上、树梢上、庄稼地上。这个小小的村庄安安静静地睡着,像一本合上的书。

而我,王大壮,六十岁的农民,四十年没出过一本书的“作家”,此刻正躺在这本书的某一页里,心满意足地打着呼噜。

呼——噜——呼——噜——

那声音,跟风吹过玉米地的声音,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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