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22日消息(总台记者管昕 李行健 谢元森)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报道,轰动全国的“梅姨案”嫌疑人谢某某,潜逃多年后终于传来落网的消息。广州市公安局3月21日发布消息,经过警方不懈努力,“张维平等人拐卖儿童案”取得重大进展,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女)落网,其即为该案关键人物“梅姨”。
经审讯,谢某某对其贩卖儿童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她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我们先来回顾一下案情。
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期间,多名儿童在广州增城、惠州博罗等地被拐。案发后,公安部、广东省公安厅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成立省、市、区三级公安机关联合专案组开展侦办工作,并于2016年将张维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获。张维平供认其拐卖儿童的作案事实,并称所拐儿童是通过“梅姨”贩卖。
为了能尽早让失散的家庭团圆,专案组偕同受害家庭和社会各界力量持续开展寻亲、解救工作,于2019年至2024年间将被拐儿童悉数找回,并组织认亲。2023年4月,主犯张维平等人被依法执行死刑。但因真实身份等关键信息的缺失,“梅姨”作为该案的关键人物,始终未能归案。
专案组民警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多年来坚持走访调查、公布模拟画像并广泛征集线索。2025年,专案组发现一位名叫谢某某的女子,其特征与“梅姨”高度吻合。经进一步核实,谢某某正是“梅姨”。
潜逃近20年,让多个家庭支离破碎,“梅姨”终于落网。寻亲家长发声,“梅姨”为何多年难抓捕?
2005年1月,申聪在广州增城的出租屋内被人贩子强行抱走并拐卖到广东省河源市紫金县。2020年3月,被找回。申聪的父亲申军良对中国之声表示,最初他得知“梅姨”落网的消息时,难掩心中的激动。
申军良说:“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心都快跳出来,我追找了‘梅姨’十年。我从2016年抢申聪这一伙人贩子落网之后,知道这伙人贩子抢完申聪之后,通过本地一个阿婆卖到了广州增城。2016年3月开始,我走遍广州增城的每一条街每一个乡镇,一直到2017年6月份,在警方努力下,撬开张维平的嘴,说除了我儿子申聪以外,还有另外8个孩子都是交给了一个称呼‘梅姨’的女人贩卖出去的。”
这几年,申军良仍坚持每年多次往返广东,想尽办法寻找“梅姨”的线索。
申军良继续说:“我每年都去很多趟广东,都是沿着‘梅姨’的轨迹去走,‘梅姨’之前的轨迹我走了无数遍。她在我心里就是一个疙瘩,甚至在春节前几个月,我带着我的儿子申聪一起去了广东。”
受害者钟彬的父亲钟丁酉也告诉记者,他是3月21日中午得知“梅姨”落网消息的。回想起找回儿子的艰辛过程,心情一时难以名状。
钟丁酉对记者说:“又激动、又高兴,但又高兴不起来。想起我们在寻找儿子20年来的那些点点滴滴,真的是高兴不起来。我们到了好多地方,大半个中国吧。我们那些寻子家长都想她早点落网。”
“梅姨”的称呼第一次为人所知始于2017年。2017年6月,广州增城警方发布一则关于“梅姨”的悬赏通报称,“梅姨”真实姓名不详,身高1.5米,讲粤语,会讲客家话,曾长期在广州增城和韶关新丰地区活动,通报中还附有一张“梅姨”的黑白画像。
2019年,山东省公安厅原首席模拟画像专家林宇辉受邀绘制第二版梅姨模拟画像。
此前申军良父子团圆时,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根据张维平的供述,警方核实了几乎所有细节。有可能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口、外来人口、暂住人口都进行了排查,还没有证据直接证明‘梅姨’是否存在。”
“梅姨”的踪迹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便是此次落网。不过,目前官方尚未发布“梅姨”落网后的正面照片,这也是公众的关注焦点之一。
申军良的代理律师刘长曾参与“张维平拐卖儿童案”的二审。他告诉记者,得知“梅姨”落网的消息,虽然有些突然,但并不意外。
刘长透露:“我们2020年建的微信群,当时是因为‘梅姨’或者张维平拐卖儿童案的二审,一些被拐儿童的家属,包括媒体记者、律师等建了这个微信群。从那个时候到现在,大家一直关注着‘梅姨’这个案件,偶尔有一些信息大家也会一起讨论。”
“梅姨”到底是谁?为何长期没有影踪?
刘长分析认为:“不是她有特别强的反侦查能力,不是她有什么特殊手段,相反很有可能因为她特别普通,你根本想象不出她是一个犯罪分子。从我们办理这个案件的角度来看,在庭审当中拐卖儿童犯罪的张维平有一些供述,他讲过他怎么认识的‘梅姨’,包括他每一次作案之后,是通过‘梅姨’介绍,把小孩再进行转卖。‘梅姨’既给人介绍小孩进行所谓的‘抱养’,也给人介绍对象。从张维平的描绘来看,‘梅姨’可能并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甚至有可能认为自己在做某种好事,所以她是这么一种社会角色,就导致在比较长的时期内,大家没有找到她。”
刘长还表示,这些被拐儿童的案件多发生于20多年前,受当年技术手段等条件的限制,警方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准确找到“梅姨”,确实会面临很多困难。
刘长进一步说:“从张维平案的庭审查明情况来看,当时被拐卖的儿童群体,大致都是距现在20多年前,而且案发的地点都是在工厂、出租房,一些流动人口特别密集的地方。那个时候作案留下的痕迹特别少,这也是导致办案困难的一个方面。”
刘长分析,“梅姨”涉嫌拐卖儿童罪。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梅姨”的行为符合本罪的行为要件,视情节可能面临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最高可能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