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荔
我踩着重步,踏入这片黄昏。我的脚掌落下,泥土陷下去,再弹起来,像是大地深深的叹息。
草原并不总是喧哗的。更多的时候,它是一个巨大的、沉默的容器,盛着风,盛着草籽,盛着无数双在暗处睁着的眼睛。狐獴是最先感知到我的。它们从草丛中立起,像忽然从地底弹起的弹簧,绷直了身子,用细弱的尾巴支撑起一个惊愕的姿势,向着震颤传来的方向张望。然后,整个草原便活了——不,是醒了。那被我脚步撼动的、草叶尖上假寐的风,那从土壤深处传来的、沉闷如心跳的震动,都在宣告一种不容忽视的“在”。是我,犀牛来了——如同直接从远古的图腾上走下来。我的皮肤不是皮肤,是地质纪年。褶皱里藏着白垩纪的雨水,裂纹中嵌着更新世的尘埃。我眼神阴郁,步履沉重,像一座移动的大山。
我是一座移动的、有体温的山。我经过的地方,“安静”那张平整的纸,便被踩出深深的、湿润的褶皱。是的,我喜欢这种感觉:整个世界在我脚下不安地晃动着。
我生来就是这样的步伐。从荆棘丛到水洼,从晨雾到星夜,只要我想去,就低头闯过去。我不会小心翼翼地绕过野花,它们碾碎在我的脚掌下变成泥土的一部分;我不会规规矩矩地沿着河岸寻找浅滩,遇到大河我就直接冲下去,泥水四溅,哗啦啦地欢唱,激起混浊的浪。我的鼻息粗重,像大地深处滚过的一声闷雷。有人说我粗野,可什么是文明?野性,难道不正是生命最原本的诚实?
我是一个旁若无人的独行者。我一个人就是一个世界。在这世界里,我独自嬉戏,兴致盎然。我喜欢用角抵着树干,感受那微微的颤动从树根传到树梢;我喜欢在泥潭里打滚,让凉滑的泥浆包裹住粗糙的皮肤;我喜欢在暮色四合时,站在最高的土丘上,看燃烧的落日一点点陷进地平线;我喜欢整个草原在我脚下不安地晃动着,仿佛连风都要为我让路。
然而,这副看似坚不可摧的躯壳下,却藏着一颗敏感而孤独的心。我的性情,连我自己也未必说得清。我有时暴烈,能撞断枯树,掀翻巨石,用一声闷吼惊散整个野牛群。我有时温柔,任由那只犀牛鸟在我背上跳跃、啄食,在我褶皱的皮肤里寻觅盐粒。我的皮肤像干涸的远古河床,斑驳,皲裂,沉淀着时间的重量。而那只犀牛鸟,黑底白点,像不慎落在我背上的一小片未化的雪,仿佛随时会被风吹走。它在我沉重的背上一蹦一跳,啄食着那些试图吸我血的寄生虫。有时候我想,这世界真是奇妙:我这样重,它那样轻;我这样笨拙,它那样灵巧;我这样阴沉,它那样欢快。它就像我背上的一对翅膀,让我这个不会飞翔的庞然大物,也进化出朝向天空的移动雷达。它是我的眼睛,我是它的堡垒。重与轻,这不是诗意的对位,是生存的互补。没有我的重,它的轻只是漂泊;没有它的轻,我的重只是沉沦。
我有我的专属领地,我有我的行走路线,我有我的泥潭和水源。作为一头犀牛,我的视力糟糕,只能分辨运动与静止的粗略区别。所以,我的领地从来不是地图上的色块,而是气味的交响乐——晨间是新鲜的尿液定音鼓,午后是蹭在蚁冢上的皮脂弦乐,黄昏是粪便标记的低音提琴。当我抬头呼吸,我吸入的是金合欢释放的警示信息素、远方山火的焦糊味、雨前气压变化的金属感。我的身体里住着整个草原的庞大气味仓库。
我曾经以为,千百年来如此,千百年后也应如此。可是,最近我总是闻到一些奇怪的气味,看到一些闪烁的火光,听到一些陌生的声响。那些声响不像狮子的吼叫,不像大象的长鸣,尖锐、刺耳,像是要把天空撕开一道口子。我的朋友们——大象、长颈鹿、鸵鸟、斑马——它们似乎也感觉到了什么。我们聚在水源地时,不再像从前那样悠闲。大家都竖着耳朵,转动着眼睛,空气中飘浮着一种说不清的不安。无边的暮色中,所有的动物都竖起耳朵,期待着听到一个回答。可是谁来回答我们呢?在我们动物的这一头,人类的身影缩小成远处闪忽的微光。他们在草原的尽头,一个新建的集市上进进出出,挑选着新进货的动物皮毛和角蹄掌爪。他们在灯火通明中默不作声地看着虚空远方,对我们的呼叫似乎一无所知。或者说,他们选择了充耳不闻。
现在,让我谈谈我的角吧!我的角长在我的鼻梁上,与我的血肉相连,与我的生命一体。它是我用来挖泥的铲子,是我用来抵御狮子的武器,是我在发情期与情敌决斗的长矛。可在那些灯火通明的地方,它变成了什么?变成了摆件?变成了药材?变成了某种象征和符号?这个让你们人类疯狂的锥体,在你们的黑市上,它每公斤的价格超过黄金。在你们的传统医学里,它被相信可以退烧、解毒、壮阳。在你们的收藏室中,它是身份的象征,是狩猎战利品的终极形态。但你们可曾想过,为什么是我?大象有象牙,河马有犬齿,长颈鹿有骨锤——但你们对犀牛角的执念,超越了所有其他。我的角在你们的药柜里磨成粉末,在你们的酒杯里溶解,在你们的血管里流动——然后变成尿液,排出,进入下水道,进入河流,进入海洋。它的钙原子重新进入食物链,可能被一条鱼吸收,被一只鸟捕食。你们支付的金钱,购买的从来不是角的物质,而是死亡的瞬间。是那个我倒在血泊中、眼睛还映着最后一抹夕阳的瞬间,是偷猎者锯子上摩擦的火星。失去角的我,也许不会立刻死去。我会流血,会感染,会在数周内缓慢地衰竭。我将成为行走的废墟,一座被洗劫的寺庙,一具还在呼吸的遗骸。
即使当下,我还没有失去我的角,但是,我的世界已开始坍缩。草原的广袤其实是一种假象,铁丝网在无声地生长,马达的嗡鸣在取代风的呜咽。在这片被公路切割、被灯光污染、被枪声惊吓的草原尽头,在地平线模糊的光晕里,人类的集市正亮着执拗、刺目的光。灯火通明之下,他们交易着角,交易着皮,交易着被剥离下来的“野性”。
落日像一颗熟透的、即将溃烂的果实,把黏稠的光涂满山峦。我走向它,像是走向一个辉煌的坟墓。时间如温柔的流沙,泡软了远山的轮廓。当最后一道夕光被收回天穹的宝匣,黑暗——那最古老、最真实的黑暗——便涌了上来。这时,星星出现了。它们不是点缀,它们是天空不眠的蚁群,闪烁着亿万只冰冷的、好奇的复眼。它们的触须,就是垂落的星光,试图唤醒每一个在沉重肉身里沉睡的灵魂。作为一头犀牛,我的视网膜没有视杆细胞的密集分布,我在黑暗中几乎是盲的。但我的耳朵,我的皮肤,我的胡须——这些器官在夜间变得异常敏锐。我站定,仰起头颅。用我笨重的、从不优美的方式,向宇宙表白我的存在。我这副由泥土、力气、莽撞和温柔胡乱捏成的庞大身躯,我这颗古怪、暴躁又害怕孤单的心,都是星尘在漫长漂流后,一次偶然的驻足。我喷出的鼻息,是地球温暖的叹息。
我明白一件事:当地球上的野生动物年复一年递减,我也是这不断消亡行列中的生物。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地球上最后一头犀牛?这个疑问,像一根刺,扎在所有竖起耳朵的生命的寂静里。大象停下咀嚼,长颈鹿凝固成安静的塔,连风也屏住了呼吸。答案,在远方闪烁的灯火里,在人类摊开的掌心之中,或是在他们移开的目光之外。
如果我真的是最后一头,那将是一个多么寂寞的黄昏——没有同伴的鼻息,没有幼崽的奔跑,没有母犀牛温柔的低鸣,只有我和我背上的犀牛鸟,还有无边的、沉默的草原。如果终究要走进那幅褪色的图腾,那么在这之前,让我再重重地踩一次脚吧!让大地传来的震动,成为我留给这草原的、最后一声笨拙而低沉的心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