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静子
3月5日,备受关注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继民法典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将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一步筑牢法治基础。
法典是新时代的法治标识。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已经形成涵盖30多部法律、100多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以及众多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的庞大制度体系。但从法治建设看,以往生态环境立法采取分散立法,存在重复和不协调等问题。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进入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更加需要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不难发现,制定一部专门的生态环境法典,将提升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也标志着中国守护绿水青山正式迈入“法典化”时代。
参照各国做法,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既没有特别成熟的经验,也没有相对固定的框架可循。那这部关系美丽中国建设的法典长卷,是如何被绘就的?法典编纂采取了“适度法典化”的模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将现行的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方面的法律纳入法典,出台后不再保留原法律;其二,现行的有关流域、区域、自然资源、生物多样性以及循环经济、节约能源等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体现到法典中;其三,对于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绿色低碳发展等方面的法治需求,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为今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留有空间。可以说,这部法典的编纂,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也不是完全的新立新定,而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系统规范协调的生态环境法典,丈量着中国发展的尺度,亦为世界法典编纂提供了东方借鉴。
法典长卷,如何布局,又会怎样起笔?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共5编、1242条,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其中,总则编规定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法律制度,统领其他各编。从对化学物质、电磁辐射、光等新领域污染防治问题作出针对性制度规定,到着力解决烧秸秆、“家门口”油烟恶臭噪声等“民生小事”,再到明确提出“城乡绿化应当科学选择树种草种”以回应社会期待,这些具体而微的规定都体现了法治的温度和对公众环境权益的守护。
法立则青山常在,制明则绿水长流。一部承载护航新时代美丽中国建设历史使命的重磅法典,必将更好地守护好亿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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