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荣维 | 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导语】
您终于打赢了官司,法院判对方支付50万元。但对方在判决书指定的10天履行期内分文未付。此时,您是继续催讨,还是立即行动?请记住: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 根据《民事诉讼法》,您必须在 判决生效后2年内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逾期将丧失国家强制力保护。更关键的是—— 越早申请,越有机会查控财产 ! 今天,李荣维律师就用一个因拖延18个月导致债务人转移资产、最终执行不能的真实教训,为您详解《民事诉讼108策》第六十一策——“申执趁早”的生死时速。
一、真实教训: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只因晚了半年
在笔者接触的一起借贷纠纷中:
案情简述:
2023年6月,王先生持生效判决(判令李某偿还本金80万元)本可在7月即申请执行。但他轻信李某“下月一定还”的承诺,一拖再拖。
致命延误:
直到2024年12月(距判决生效已18个月),见李某毫无还款迹象,王先生才申请执行。
残酷现实:
法院查控发现,李某名下房产已于2024年3月过户给其儿子,银行账户余额不足千元。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80万元债权,几乎成为空纸。
二、李荣维律师解读:“善用申执趁早”的三大黄金法则
这个惨痛案例深刻诠释了《民事诉讼108策》第六十一策——“申执趁早” 的精髓:执行不是“有判决就能拿钱”,而是“与时间赛跑、与老赖斗智”的攻防战;早一天立案,就多一分回款希望!
法则一:牢记两个关键时间点
💡 提示 : 判决生效日 = 上诉期满日(通常为送达后15日)或二审判决作出日。
法则二:越早执行,财产越“新鲜”
法则三:线上申请,动动手指即可立案
如今,申请执行无需奔波法院:
✅ 优势 : 全天候提交、进度实时查询、材料一次补正。
三、给胜诉当事人的行动清单
✅ 第1–10天: 密切关注对方是否自动履行;
✅ 第11天起: 立即准备执行材料,最迟不超过1个月内申请;
✅ 同步提供财产线索: 银行账号、房产地址、车辆信息、微信支付宝绑定手机号等;
✅ 优先使用线上渠道: 节省时间,避免排队。
结语:胜诉只是起点,执行才是终点
一纸胜诉判决,若不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终是镜花水月。法律赋予您2年的申请期限,但真正的窗口期,往往只有最初的几周。 李荣维律师始终强调,“善用申执趁早”是兑现胜诉权益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因为执行的世界里,没有“来得及”,只有“抢在前”。 下次拿到判决书,请把它当作发令枪,而不是纪念品!
本文作者:李荣维
执业机构:北京市昌久(昆明)律师事务所
执业领域:强制执行、财产查控与债权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