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爆料,太原一国企董事长带头上门殴打他人被刑拘3天,引发关注。1月27日,太原市国资委通报事情属实,已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荣某锋停职检查,后续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据悉,太原酒厂是太原市唯一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荣某锋为该厂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太原市国资委为该厂全资控股的股东 。
图源太原酒厂官网
但就是这样堂堂国企一把手,拖欠经销商货款不给,还带头殴打讨债人,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更违背国企负责人的职业操守,其责难逃。刑拘三日不能是罚酒三杯,后续处理必须做到不护短、不遮掩、不敷衍。
据被打者张先生介绍,自2022年开始,他所在公司与太原酒厂建立起合作关系,负责经销酒类产品。到2025年6月,荣某锋口头通知不让干了,但80万元货款一直拖着不退。被打伤的前一天,张先生曾去酒厂要钱,提到“你再不给钱,我就找上级部门反映问题去。”可能就是这句话惹恼了荣某锋。
不得不问,这份狂气究竟从何而来?是权力地位助长了嚣张气焰,还是自身道德素养欠缺?是一时失去理智,还是对法律纪律根本不屑一顾? 荣某锋打伤他人的责任要追究,企业债务问题也应该更深层次追查一下。
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遇到纠纷不该“求告无门”,不该遭受“店大欺客”。如此,才能规范市场秩序、弘扬诚信风气,才能让各规模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任何纠纷都应交由法律解决,以文明的方式解决。打人算什么?这件事理应严肃处理,让打人者好好清醒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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