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国内各地有10000多律师好友,如果你要寻找外地律师合作,请加我微信(hzm5349),我帮你推荐;如果你想获得推荐,请加我微信(hzm5349),并告知你的执业地域和擅长业务。
积21年来的执业经验,我著有《律师快速成长秘笈》和《辩护文书模板》二书(均为PDF文档),因未出版,不能销售,现免费赠与有缘人,有意向请私信我。
今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仅为提高浏览权限而担任淫秽网站版主的行为,如何定性?
2009年5月,被告人陈某明创建了“天下灵通”网站,后在此基础上又创建了“某心休闲论坛”网站,并限定只有注册成为会员才能浏览该网站的相关内容。
为了增加会员数和网友的浏览点击数,“某心休闲论坛”网站上传了许多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图片、文章等信息。
2009年8月,陈某明认为该网站的点击数、会员数量已经具有一定的规模,遂决定收取广告费。
陈某明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等进行联系,利用该网站为酒店桑拿部等色情场所进行宣传,内容包括色情服务的地点、图片等,每个场所收取每月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200-300元或每季度500-800元的费用。
2009年8月至12月,陈某明利用该网站为20多家色情场所进行宣传,共收取约2.5万元广告费。
被告人史某庆、盛某志起初只是“某心休闲论坛”网站的注册会员,后来为了获取权限以便浏览更多的淫秽图片和淫亵性文字内容信息,明知陈某明创建淫秽网站从中收取广告费牟利,还分别于2009年6月和11月向陈某明申请成为该网站的管理人员,其中史某庆申请为超级版主,盛某志申请为某版实习版主。
史某庆、盛某志主要负责网站的管理、编辑和维护,特别是对描绘嫖娼过程过于简单的帖子或没有上传色情图片的帖子进行删除,对能详细描绘整个嫖娼过程并上传色情图片的帖子进行加分和回复,以便吸引更多网民进行点击和浏览。
至本案案发,该网站的会员数达到70968名。
2009年12月16日,侦查机关通过电子数据远程勘查,发现了“某心休闲论坛”网站,提取涉嫌色情、淫秽性质的网站标题54个,其中图片431张、文章5篇,并抓获正在上网的陈某明、史某庆、盛某志。
经鉴定,在所提取的431张图片、5篇文章中,有344张图片、5篇文章属淫秽物品。
其后,法院判决:
一、被告人陈某明犯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0000元。
二、被告人史某庆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三、被告人盛某志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被告人虽无牟利目的,客观上也未获得报酬,但在明知他人建立淫秽网站收取广告费牟利,仍申请成为网站的版主,对网站进行管理、编辑和维护,从而吸引更多的网民进行点击和浏览,其行为对他人的行为起到了帮助作用,应当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共犯;被告人行为完全符合帮助犯的构成要件,应认定为从犯。
————————————————————
何忠民律师,湖南省邵阳县人,199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其后分配到国家检察机关工作8年,2005年至今从事律师工作,主要从事刑事辩护、刑事合规和企业危机管理工作,尤其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其每年亲自承办的案件一般不超过10件。不过,凡是其亲自承办的案件,必亲力亲为,全力以赴,把辩护工作落到实处,力争把每一件案子办成经典案例。
执业21年以来,办理过厅级、处级、科级等领导干部、公务员职务犯罪案件数十件,办理过企业老板、高管经济犯罪案件数十件,绝大多数都实现了预期的辩护目标,深受客户好评。
其优势:对刑事案件具有精准的判断力,擅长挖掘刑事案件的辩护要点,以及亲力亲为办理案件。
现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刑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