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媳妇的奶奶前几年过寿,九十多啦,长辈们要求“能来的都来一下“。一方面是老人家高寿,亲戚沾沾喜气。另一方面是有事情需要商量一下,商定个意见出来。
啥事呢?
二十年前,奶奶生了场病,亲戚们觉得可能寿数就这么多了。一合计,着急忙慌买了一块墓地,总不能让“人等地”吧。
结果,奶奶福大命大,逃过一劫后,晃晃悠悠又活了二十年。
人还在,墓地到期了。咋办?续墓地的费用,相当于重新“买“一块,花费可不是小数目。
上一轮的钱是子女们分摊的,这一回呢,二十年间已经有子女先走了,剩下的子女也到了晚年,谁也不愿意抻头,谁都觉得这一回自己不该分担那么多,这事就尴尬得卡住了。
续:有北京的网友说,续墓地费用很便宜,几百块搞定。很明显,故事里应该不是这种情况呗。
所以说,这不是个例,而是很多家庭都会面临的现实难题。
公墓 20 年的使用期限,本质是土地租赁权的期限,并非永久产权。
一旦到期未续费,按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及各地的具体规定,公墓管理方会先通过登记的联系方式联系家属,通常会有 6-12 个月的宽限期。如果宽限期内家属仍未办理续费手续,墓地就会被视为无主墓。
对于无主墓的处理,多数地区的做法是集中迁移、深埋处理,墓碑和相关标识会被统一清理,骨灰则会安置到公共骨灰堂或骨灰墙,不会随意丢弃,但也不再保留原有的独立墓位。
说到底,奶奶的这块墓地,尴尬的就是“人没死墓到期”,更是家族成员在责任面前的利益拉扯。
我们总说 “入土为安”,可如今的 “土” 是有租期的。
这就意味着,丧葬这件事,不再是一劳永逸的身后事,反而可能变成活着的人的烦心事。
想咋埋这事吧,还是要早做打算。
之前,有前辈尚未退休就因病去世,临走前叮嘱把骨灰洒在单位门口的两棵银杏树下。
此消息一出,单位院里闲言碎语四起。
有说,哎,为单位操劳一辈子,这才是真正践行了“死而后已”;
也有说,回头这加个班、走个夜路的同事该多闹心,总觉得树下蹲了一个人?
哈哈,世间百态。我且这么一说你就这么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