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聊聊要是日本打算造核潜艇,它可能会碰到啥阻碍呢?
特朗普去韩国访问那会儿,韩国那边说了个事儿。韩国觉得,澳大利亚都是美国的军事盟友,都能被允许造核潜艇了,那韩国同样作为美国的军事盟友,也应该有资格造核潜艇。
再说呢,韩国造大船还有常规潜艇的水平,可比澳大利亚强多了。只要美国给韩国提供核反应堆技术和动力技术,韩国就能比较顺利地把核潜艇造出来。
现在韩国和美国还没就造核潜艇这事儿定下具体的协议。到底是在韩国自己国内造核潜艇,还是跑到美国去造,这其实就是个怎么分好处的事儿,跟法律啥的没关系,也不是因为要保密技术。
要是韩国拿到了造核潜艇的相关条约批准,或者美国答应让韩国造了,那日本马上就提要求了。日本说,韩国是美国的盟友,日本也是美国的重要军事盟友,美国可不能偏心眼儿,所以日本也想造核潜艇。
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倘若日本建造核潜艇,相较于韩国,日本其实更具优势。日本不仅具备建造水面舰艇的能力,也有建造常规潜艇的能力。
而且,日本的防务经费更为充足,其防务工业能力或许比韩国还要强。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美国允许日本建造核潜艇,那么日本建造核潜艇的速度以及所建造核潜艇的性能,很可能都会高于韩国。
不仅如此,一旦美国允许日本建造核潜艇,日本还可能将核动力技术应用于航空母舰领域。也就是说,日本有能力将自己现有的小型航空母舰改造为核动力航母。
倘若日本拥有了核动力航母,同时又拥有攻击型核潜艇,那么这还能称得上是专守防卫政策吗?这显然大大突破了专守防卫的范畴,完全是一种具备进攻能力的体现,是一种能够在远海进行打击的能力。
如此一来,这便变相地使日本突破了《和平宪法》的限制,变相地拥有了远超其他周边国家或地区的海军实力。一旦日本拥有核潜艇,其海上作战能力以及水下作战能力将会得到大幅度的跃升,远海作战能力和隐蔽突防能力也会大大增强。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关键在于美国的态度。如果美国允许日本建造核潜艇,那么日本自身就可能突破《和平宪法》。
此外,日本国内还制定了“不使用核武器、不拥有核武器、不储存引进核武器”的无核方针或原则。一旦日本建造核潜艇,这不仅是在军事能力上实现突破,也是对有核无核这一重大问题的突破,属于双重突破。
由此可见,如果美国允许日本建造核潜艇,日本面临的阻力并非来自经费或者技术层面,而主要来自《和平宪法》的束缚。正因如此,日本的政客们一直积极推动修宪,试图将日本变成一个所谓的“正常化国家”。但实际上,这种做法背后隐藏着对其他周边国家的巨大威胁。特别是日本对二战历史以及侵略历史缺乏反省,这无疑给地区和世界带来了巨大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