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崔桂忠
近日,两起涉案规模均达百亿级别的非法集资案件再度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与震动。
11月17日,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对王伟等34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王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该团伙通过注册多家关联公司,构建复杂资金网络,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长期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涉案金额达484亿余元。
几乎与此同时,远在英国的比特币洗钱案庭审中,涉及国内“蓝天格锐”特大非法集资案的主犯钱志敏当庭认罪。该案波及超过12.8万名投资者,涉案比特币达6.1万枚,折合人民币约493.5亿元,创下国内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新高。
这两起横跨十余年、受害者遍布全国的百亿大案,呈现出截然不同的犯罪手法:一边是通过实体关联公司编织传统资金网络,一边是借助加密货币实现跨境资金转移。尽管骗术不断“升级”,但造成的危害同样触目惊心。当“保本高息”的承诺一次次化为泡影,我们不得不深思:为何百亿级非法集资案件总能突破防线,成为难以根治的金融顽疾?
骗术迭代:从粗放承诺到“精密”陷阱
非法集资手段持续进化,欺骗性与隐蔽性不断增强。王伟团伙通过媒体广告、投资推介会等渠道包装其“稳健收益”(7%-12%)。钱志敏案则更为极致:塑造“蒙面轮椅”神秘形象,虚构精英背景,蹭热点政策,甚至承诺100%-300%的离谱收益。
尤其值得警惕的是,犯罪团伙开始利用新技术。钱志敏案中,赃款被转换为比特币进行跨境转移。区块链交易的匿名性初期为追赃设置了障碍,这种“伪创新”包装,对投资者认知和监管能力构成了新挑战。
监管滞后:协同盲区与新兴领域漏洞
监管体系的漏洞与滞后,为非法集资提供了生存空间。王伟案持续十余年未被及时发现,暴露出企业注册、资金监测、业务资质审核等环节未能形成有效闭环,存在协同盲区。
钱志敏案则凸显了跨境监管与新兴领域监管的双重困境。案发时,我国对加密货币监管尚在探索,犯罪分子通过分散交易规避监测。跨境追逃历时八年,复杂的国际司法程序提供了漫长的逃亡窗口。监管创新慢于犯罪演变,此时间差是关键因素。
投资者困境:非理性心理与正规渠道不足
投资者的心理弱点和结构性矛盾是不可忽视的内因。统计显示,超80%的案件利用了投资者的贪婪与侥幸心理。在王伟案中,投资者明知收益异常仍参与;钱志敏的“三世富贵论”则诱使部分人押上身家。
背后是公众旺盛的理财需求与正规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在低利率环境下,普通投资者资金缺乏合适出口。非法集资组织者利用此焦虑,以“日返利”“周分红”等小额甜头套牢投资者,形成传销式扩散。
司法困境:定性争议与追赃挽损难题
司法实践中的挑战,客观上影响了惩治效果。王伟案因证据问题未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与受害者期望的集资诈骗罪存在落差,罚金(50万元)与涉案资产相比威慑力不足。钱志敏案虽定罪,但巨额比特币的追缴涉及复杂的英国法律程序与国际协作,存在资产无法全额返还的风险。定性争议与追赃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
构建全链条治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御
百亿骗局连环爆雷,警示必须从事后惩戒转向全流程治理。
强化监管协同与科技赋能:打破部门信息壁垒,运用大数据监测资金异动;在企业注册环节强化实质审查,杜绝空壳公司;加快填补加密货币等新兴领域监管空白。
提升投资者金融素养与理性预期:加强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理念,认清不存在“保本高息”的金融产品。
完善法律法规与司法实践:优化非法集资案件的证据规则与定性标准,加大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加强国际司法协作,提升跨境追赃效率。
守护好民众的财富安全,是维护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基石。面对不断演变的金融骗局,需要更敏锐的监管、更理性的投资文化以及更健全的法治保障,共同织密金融安全防护网。
☆作者简介:崔桂忠,曾任某部队政治委员,海军上校军衔。现任大连市旅顺口区委办公室一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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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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